4月24日,
內蒙古保監局組織全區保險公司召開保險支持深度貧困旗縣脫貧攻堅工作會議。
部分保險公司就各自扶貧工作及取得成效進行經驗交流。
保監局在充分肯定前期保險扶貧工作的基礎上,
聯合自治區扶貧辦制定並下發了《關於保險支持深度貧困旗縣脫貧攻堅的實施方案》,
決定從2018年開始對全區15個深度貧困旗縣實行結對幫扶政策,
同時,
會議提出了具體實施的監管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
深刻認識深度脫貧地區脫貧攻堅的重要性、艱巨性、緊迫性,
把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保險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
學深悟透、抓緊抓實。
二是壓實攻堅責任,
明確各公司一把手是扶貧工作第一責任人,
要建立精准化、常態化工作機制,
確保脫貧攻堅工作責任細化落實到部門、到機構、到個人,
要指定專人專崗負責脫貧攻堅聯絡工作。
三是立足精准施策,
找准導致深度貧困的主因,
採取有針對性的脫貧攻堅舉措,
做到因地制宜,
因人施策,
真正圍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來實施。
四是守住脫貧成果。
對於已經實現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群眾,
要繼續做好保險服務工作,
各項優惠政策要持續實施,
鞏固 “造血功能”。
五是開展督查巡查。
保險扶貧工作必須務實,
不能搞形式主義和做表面文章,
對扶貧工作不力、敷衍塞責的公司要嚴肅問責、督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