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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我的“芯” 南京雨花臺檢察亮劍保護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保護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就是為企業的生存、發展提供保障。

臨近世界智慧財產權保護日, 咱們說說檢察官查辦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典型案例……

 1、異常的售後要求 假貨浮出水面

維權, Q公司作出了這樣的決策。 可是如何快速、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帶著這樣的問題, 公司負責人走進了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智慧財產權保護一站式服務中心。

 2、攻堅偵查難點堅持維權不放棄

“要打就要打源頭、打上游。 ”聽了Q公司負責人的介紹, 雨花臺區檢察院的檢察官給出了這樣的建議。

檢察官瞭解到, 深圳某電子城內多家商鋪線上上和線下以低價大量銷售假冒的Q公司的多款晶片產品, 對Q公司的市場份額和產品信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檢察官對案情和現有證據進行初步梳理, 建議Q公司通過刑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這樣做, 一來便於有效的搜集證據, 二來可以給其他潛在的侵權者以震懾作用, 有利於公司持續發展。 而且, 本案已經達到刑事犯罪的追訴標準, 可以立案。 檢察官的建議當即被Q公司採納。 雨花臺區檢察院啟動協同工作機制, 會同公安機關就案件的管轄, 偵查方向, 證據的搜集固定等進行研判, 確立了“打源頭、打上游”的總體思路和隱秘調查、不打草驚蛇的偵查策略。
雖然在此後的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瓶頸, 比如晶片製造環節多, 查證過程複雜;制假者反偵察能力高, 難以鎖定具體人員等, 案件偵破幾度停滯。 但雨花臺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Q公司堅持不懈, 一方面關注市場動態, 另一方面主動向上級請示, 與相關法律專家、行業專家共同研討分析, 不斷的總結經驗教訓, 不斷破除偵查中的障礙, 案件辦理終於柳暗花明又一村。

3、打掉制假源頭 企業經營再現生機

“我不管真假, 我只要賺到錢就行。 ”一位元電子城商鋪的老闆這麼對偵查人員說。 正是部分銷售者的這種想法, 給了制假者生存、獲利的空間。 經過長期對電子城售假商鋪的跟蹤調查, 確定了他們的供貨方, 制假的源頭終於顯露。

公安機關通過布控, 一舉在深圳市寶安區將被告人門某等三人抓獲。 與以往不同的是, 門某等人的這個窩點並沒有很大的規模, 沒有廠房、倉庫等, 有的只是寫字樓裡的2間辦公室。 三名被告人把各個制假工序分別外包出去, 自己掌控節點, 環環相扣, 實現利潤最大化。 經調查, 被告人門某、葉某成立了一家公司經營晶片生意, 雇傭被告人江某作為業務員負責銷售。 2014的時候, 他們發現Q公司的晶片銷路特別好, 便打起了它的主意。 先由門某和江某把正品晶片買回來, 交由葉某“研究”。 葉某將晶片逐層破解, 並且將晶片上的積體電路布圖抄畫下來後, 交由專門進行晶圓加工的工廠進行生產加工, 再將加工好的晶圓快遞給封裝工廠封裝成白板晶片。
之後再將白板晶片快遞給打標廠鐳射列印上仿冒的商標。 最後把成品通過電子商城裡的商鋪和網路銷售出去。 通過這一條現代化的制、銷管道, 三名被告人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僅案發前半年的營業收入就有數十萬元。

該窩點的覆滅斷絕了市場上絕大部分假冒Q公司的晶片來源, 企業的經營環境明顯好轉, 經濟效益顯著提升, 每月經營收入從被侵權時的十萬餘元, 上升到百萬餘元。

2017年7月, 被告人門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五年, 罰金人民幣18萬元, 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四年, 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被告人江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罰金人民幣5萬元。

三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內均未提出上訴, 檢察機關也未提出抗訴, 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南京雨花臺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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