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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商大咖」閻志:商業向善

永不停步的進取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 是企業家最可貴的精神。 企業家在社會事務上的參與度, 是評判其是不是社會企業家, 或者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的關鍵。

閻志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卓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杜絕兒童拐賣, 需完善刑法與社會共治

《中國慈善家》:本次人代會上你提出“關於完善刑法相關規定, 對拐賣兒童違法犯罪開展綜合治理”的議案, 引發社會關注。 為何特別關注拐賣兒童犯罪這一社會議題?

閻志:首先是出於作為父親的身份。 天下所有的父母, 對於兒童安全的關注都是最本能的。 如果說當下中國社會還存在不安全感的話, 主要是對孩子的不安全感。 中國家庭接送孩子上下學現象十分普遍, 反映出家長對於孩子安全的焦慮。 現在, 兒童被拐失蹤新聞時有曝出, 防範兒童被拐仍然是全國輿論熱點, 所以基於一個父親的角度,

我提出了這份議案。

另外, 作為一個人大代表, 我覺得應該關注老百姓關心的事情。 我這次提的建議有很多, 但是涉及企業的幾乎沒有, 沒有提及為企業減稅、融資等, 只有一個“進一步推進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也是從整個通用航空產業的層面來呼籲的。 我主要提的就是保護兒童安全, 打擊拐賣兒童, 這是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閻志:多年來, 對於拐賣兒童犯罪, 政府有關部門一直高度重視並予以嚴厲打擊整治, 反拐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案發數量呈下降趨勢。

我們能夠看到的公開的資料, 比如說, 公安部在2009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打拐DNA資訊庫, 説明四千五百餘名被拐多年的兒童與家人團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顯示,

2015年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756起;截至去年底, “團圓”打拐系統已説明找回2297名兒童, 解救被拐兒童超過40名。

國家對拐賣兒童犯罪的打擊決心和力度應該說越來越大, 但是當前拐賣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仍時有發生, 並呈現出集團化、網路化和交易快捷等趨勢, 部分地區此類犯罪活動仍然比較突出。

打拐沒有萬一, 一起案件的發生就是一個家庭幸福的毀滅。 那些被拐賣兒童的人生命運從此發生巨變, 原生家庭從此忍受著骨肉分離的精神灼痛。 不應該再讓這些悲劇發生。

《中國慈善家》:你在建議中提出要完善刑法, 目前我國刑法在打擊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活動層面有怎樣的不足?應該如何完善?

閻志:杜絕拐賣兒童犯罪首先要讓買賣同罪。

買方市場不僅是犯罪鏈條中的重要一環, 更是直接催生拐賣行為的利益根源。 買賣雙方對犯罪行為的發生都具有重要作用, 過於寬宥需求端, 不利於懲罰和預防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

我國現行《刑法》是2015年修改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 雖然加大了對收買被拐兒童者的處罰, 但刑罰仍然過輕。

《刑法》第241條第6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 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 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 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 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建議, 應該修改這一條, 制定新的司法解釋, 對拐賣兒童罪的既遂標準予以明確細化, 對於未遂的犯罪行為也應從重處罰,

對需求端形成巨大震懾, 懲罰和預防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 同時, 完善拐賣兒童犯罪的立案、審理和執行程式, 細化相關標準和條件, 提高立案和審理效率, 加大執行和威懾力度。

《中國慈善家》:除了建議實行買賣同罪外, 你提出對拐賣兒童違法犯罪開展綜合治理, 具體來說包括哪些方面?

閻志:打擊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是一個系統工程, 需要從完善法制、社會管理、源頭治理、技術防控等多方面入手, 整體性推進對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 以保護兒童權利、提升社會安全感、紓解民眾憂慮。

以乞討兒童為例, 除了買賣, 乞討市場也是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活動的需求端。 被拐兒童遭惡意致殘以乞討的手段往往極其殘忍, 並形成了產業鏈,這個問題不容回避。如果能通過國家行政手段,建立全國統一的行政性失蹤兒童救助管理系統,設立常設專門協調機構,制定聯動機制,明確社會福利機構或者社會救助機構對無法找到家庭的被拐兒童的安置責任,對沿街乞討、流浪兒童進行完全救助,做到兒童零乞討、零流浪,從嚴從重打擊兒童乞討“產業鏈”和幕後操縱者,相關鏈條自然也就消失了。

《中國慈善家》:你也談到了技術防控,“團圓”系統就是一個成功的互聯網+打拐的創新範例。除此之外,還有哪些舉措可以採用?

閻志:高科技手段的飛速發展應儘快應用到反拐系統的建設中來,如建立全民共防共建的資訊預防機制,在全國全面推廣DNA資料庫、虹膜資料庫、人臉識別資料庫等技術應用,提高兒童生物識別率。這樣一來全國就是一張網,孩子如果被拐走了,上戶口時一下子就能辨別出來,可以推動被拐兒童第一時間回歸原生家庭。

被拐賣兒童即便被解救,對受害家庭造成的傷害也是難以彌補的。這些家庭既需要情感撫慰,也需要系統的社會救助,對此,應進一步理順被拐兒童安置救助途徑,動員教育、社區、醫療、行政等資源設立專門機構,對被拐賣兒童及受害家庭提供心理及生理方面的救治。

同時,應調整完善現行收養制度,關愛、救濟特殊需要家庭,讓不孕不育、失獨、需要平衡子女性別或已育有殘疾子女的家庭能夠合法收養相應性別的子女,讓認養合法化、認領公開化、認定陽光化。基層行政組織對不孕不育、失獨家庭實行建檔管理,給予心理關懷和行政救濟。加強兒童安全教育,提高兒童安全防範意識,設立兒童安全獎勵基金,引導全民關注及參與救濟。

總的說來,在兒童拐賣違法犯罪活動面前,任何個人或是企業的力量都是微弱的。杜絕兒童拐賣現象,也不是單靠公安機關打拐,慈善組織、民間力量介入,就能做到的,需要通過國家行政手段,建立全國統一的行政性失蹤兒童救助管理系統。從我個人來說,我會長期關注這件事情,推動整個系統的建立,從司法到社會救助,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商業向善,探索精准扶貧之路

《中國慈善家》:卓爾集團一直持續關注公益事業,在扶貧、助學等方面有較多的投入,尤其去年在精准扶貧方面做了一些嘗試。具體來說,卓爾有怎樣的計畫?

閻志:目前,卓爾正積極參與產業扶貧,在大別山區、三峽庫區等貧困地區發展文旅產業,策劃景點、投資景點,和農民兄弟一起為遊客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在精准脫貧方面,卓爾也定點了50個村,幫助他們脫貧,我們叫“鄉親鄉愛”團隊。這些地方我們能做產業扶貧就做產業扶貧,文旅做不了我們就幫他們做電商、特色農產品,以及一些醫療教育方面的扶貧。我們希望這樣的方式可以一個村一個村具體地、實際地推進下去,確保2019年實現“摘帽”,幫助這些村的貧困人口脫貧。

《中國慈善家》:卓爾在啟動“鄉親鄉愛”精准扶貧行動時,你說過一句話:“走到田間地頭,鄉親們以真心的笑容接待我們時,就會感到真正的快樂。”這是你主動發起覆蓋50個村的扶貧行動的動力之一嗎?

閻志:卓爾一直關注、投入公益,我認為這讓我們與我們腳下的土地聯繫更加緊密。我告訴我們企業的員工,發起覆蓋50個村的扶貧行動,無關效益、利益,只與土地、農民聯繫在一起。當大家能真正幫到他們時,每個人都會得到提升和快樂。當那些村落變得美好,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了不起的成就。

《中國慈善家》:今年兩會上你提交了《關於扶持貧困山區發展旅遊業和特色農產品電商的建議》,應該與卓爾開展的扶貧實踐有關,從中你有怎樣的觀察和思考?

閻志: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加大精准脫貧力度。我認為,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是關鍵。

貧困山區有獨具特色的資源稟賦,發展旅遊具有非常好的基礎。旅遊產業是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產業,輻射人口廣、就業帶動力強、經濟拉動力巨大。另外,貧困山區普遍耕地保有量少,不具備發展糧食作物、規模化種植的條件,但發展具有地標特點的高山、水中、林下“立體農業”卻非常適宜。加之這些地區沒有規模工業、人口居住分散,生產、生活污染少,生態保持良好,為有機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條件。

基於貧困山區的這些資源,可以走一條“扶貧+產業”的脫貧道路,將帶動農民脫貧與產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首先,聚焦資源增收,實施“扶貧+鄉村旅遊”。通過打造旅遊景點,通過把路修好,通過農民把民居做成民宿酒店、農家樂等等,把遊客請進來,讓旅遊產業成為山區脫貧的主力軍。另一方面,聚焦效益增收,實施“扶貧+電商”。線上上發展特色農產品電商,把綠色生態農產品賣出去,讓農產品電商收入成為農民的重要增收來源。

這樣一“進”一“出”,能夠幫助貧困山區的農民脫貧,更重要的是能夠幫助他們長期致富。

《中國慈善家》:目前很多地方和企業也在探索產業扶貧和電商扶貧,關於這一點,從國家層面,你認為應該提供怎樣的扶持?

閻志:首先,建議國家投入財政資金,加大對貧困地區發展旅遊、電商產業所需道路及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同時鼓勵支持農村土地、房屋市場化運營,實現自由流轉。允許貧困山區農村集體自行開發運營集體土地,或通過聯營、入股、出租經營等方式,開發建設特色民宿、共用小院、旅遊街區等經營性專案,拓寬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的管道。

其次,政府應加大“旅遊+電商”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將產業宏觀引導和具體指導相結合。加強產業規劃,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貧困山區旅遊和農村特色農產品電商產業,引導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帶動貧困地區經濟發展。

另外,還應加大鄉村旅遊和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和引進力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一批貧困山區鄉村旅遊和電商創業人員;在大學生村官、選調生等選取上,貧困山區要側重引入有旅遊、電商專業背景且具備一定實踐經驗的人才。

再有,提高扶貧政策精准度,對貧困山區從事旅遊服務業和農產品電商的農民銷售免徵稅費也非常重要。對貧困地區從事“農家樂”、觀光農業、農村電商等行業的農民,可考慮免征所有稅費。

承擔社會責任,弘揚企業家精神

《中國慈善家》:我們關注到今年像你這樣提交多份公益提案的兩會代表並非個例,代表們提出的公益類提案明顯增多,你對此有什麼感受嗎?

閻志:這個的確有顯著變化。今年代表們參政議政的關注點更加聚焦民生,聚焦公益,聚焦自然環境與動物保護,發言及提案更具前瞻意識和問題導向性。毫無疑問,這是好的變化。這與代表們的綜合素質和參政議政能力的不斷提高,更加接地氣、懂實踐,有密切關係。

積極參政議政,密切關注民生,做一些對社會有幫助、老百姓關注的事情,這是每個代表需要履行的職責,相信也是所有代表提出提案的出發點。

《中國慈善家》:2017年9月下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明確提出,弘揚企業家履行責任敢於擔當服務社會的精神,引導企業家主動履行社會責任。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提出,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作為企業家代表,你如何解讀企業家精神與公益慈善事業之間的聯繫?

閻志:作為民營企業家,我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這句話印象深刻。新時代需要怎樣的企業家精神?我認為一是創新進取,創造價值,履行企業的發展責任;二是懷抱善念,善行助人,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永不停步的進取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是企業家最可貴的精神。可以說,企業家在社會事務上的參與度,是評判其是不是社會企業家,或者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的關鍵。

撰文:楊莉楠

並形成了產業鏈,這個問題不容回避。如果能通過國家行政手段,建立全國統一的行政性失蹤兒童救助管理系統,設立常設專門協調機構,制定聯動機制,明確社會福利機構或者社會救助機構對無法找到家庭的被拐兒童的安置責任,對沿街乞討、流浪兒童進行完全救助,做到兒童零乞討、零流浪,從嚴從重打擊兒童乞討“產業鏈”和幕後操縱者,相關鏈條自然也就消失了。

《中國慈善家》:你也談到了技術防控,“團圓”系統就是一個成功的互聯網+打拐的創新範例。除此之外,還有哪些舉措可以採用?

閻志:高科技手段的飛速發展應儘快應用到反拐系統的建設中來,如建立全民共防共建的資訊預防機制,在全國全面推廣DNA資料庫、虹膜資料庫、人臉識別資料庫等技術應用,提高兒童生物識別率。這樣一來全國就是一張網,孩子如果被拐走了,上戶口時一下子就能辨別出來,可以推動被拐兒童第一時間回歸原生家庭。

被拐賣兒童即便被解救,對受害家庭造成的傷害也是難以彌補的。這些家庭既需要情感撫慰,也需要系統的社會救助,對此,應進一步理順被拐兒童安置救助途徑,動員教育、社區、醫療、行政等資源設立專門機構,對被拐賣兒童及受害家庭提供心理及生理方面的救治。

同時,應調整完善現行收養制度,關愛、救濟特殊需要家庭,讓不孕不育、失獨、需要平衡子女性別或已育有殘疾子女的家庭能夠合法收養相應性別的子女,讓認養合法化、認領公開化、認定陽光化。基層行政組織對不孕不育、失獨家庭實行建檔管理,給予心理關懷和行政救濟。加強兒童安全教育,提高兒童安全防範意識,設立兒童安全獎勵基金,引導全民關注及參與救濟。

總的說來,在兒童拐賣違法犯罪活動面前,任何個人或是企業的力量都是微弱的。杜絕兒童拐賣現象,也不是單靠公安機關打拐,慈善組織、民間力量介入,就能做到的,需要通過國家行政手段,建立全國統一的行政性失蹤兒童救助管理系統。從我個人來說,我會長期關注這件事情,推動整個系統的建立,從司法到社會救助,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商業向善,探索精准扶貧之路

《中國慈善家》:卓爾集團一直持續關注公益事業,在扶貧、助學等方面有較多的投入,尤其去年在精准扶貧方面做了一些嘗試。具體來說,卓爾有怎樣的計畫?

閻志:目前,卓爾正積極參與產業扶貧,在大別山區、三峽庫區等貧困地區發展文旅產業,策劃景點、投資景點,和農民兄弟一起為遊客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在精准脫貧方面,卓爾也定點了50個村,幫助他們脫貧,我們叫“鄉親鄉愛”團隊。這些地方我們能做產業扶貧就做產業扶貧,文旅做不了我們就幫他們做電商、特色農產品,以及一些醫療教育方面的扶貧。我們希望這樣的方式可以一個村一個村具體地、實際地推進下去,確保2019年實現“摘帽”,幫助這些村的貧困人口脫貧。

《中國慈善家》:卓爾在啟動“鄉親鄉愛”精准扶貧行動時,你說過一句話:“走到田間地頭,鄉親們以真心的笑容接待我們時,就會感到真正的快樂。”這是你主動發起覆蓋50個村的扶貧行動的動力之一嗎?

閻志:卓爾一直關注、投入公益,我認為這讓我們與我們腳下的土地聯繫更加緊密。我告訴我們企業的員工,發起覆蓋50個村的扶貧行動,無關效益、利益,只與土地、農民聯繫在一起。當大家能真正幫到他們時,每個人都會得到提升和快樂。當那些村落變得美好,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了不起的成就。

《中國慈善家》:今年兩會上你提交了《關於扶持貧困山區發展旅遊業和特色農產品電商的建議》,應該與卓爾開展的扶貧實踐有關,從中你有怎樣的觀察和思考?

閻志: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加大精准脫貧力度。我認為,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是關鍵。

貧困山區有獨具特色的資源稟賦,發展旅遊具有非常好的基礎。旅遊產業是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產業,輻射人口廣、就業帶動力強、經濟拉動力巨大。另外,貧困山區普遍耕地保有量少,不具備發展糧食作物、規模化種植的條件,但發展具有地標特點的高山、水中、林下“立體農業”卻非常適宜。加之這些地區沒有規模工業、人口居住分散,生產、生活污染少,生態保持良好,為有機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條件。

基於貧困山區的這些資源,可以走一條“扶貧+產業”的脫貧道路,將帶動農民脫貧與產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首先,聚焦資源增收,實施“扶貧+鄉村旅遊”。通過打造旅遊景點,通過把路修好,通過農民把民居做成民宿酒店、農家樂等等,把遊客請進來,讓旅遊產業成為山區脫貧的主力軍。另一方面,聚焦效益增收,實施“扶貧+電商”。線上上發展特色農產品電商,把綠色生態農產品賣出去,讓農產品電商收入成為農民的重要增收來源。

這樣一“進”一“出”,能夠幫助貧困山區的農民脫貧,更重要的是能夠幫助他們長期致富。

《中國慈善家》:目前很多地方和企業也在探索產業扶貧和電商扶貧,關於這一點,從國家層面,你認為應該提供怎樣的扶持?

閻志:首先,建議國家投入財政資金,加大對貧困地區發展旅遊、電商產業所需道路及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同時鼓勵支持農村土地、房屋市場化運營,實現自由流轉。允許貧困山區農村集體自行開發運營集體土地,或通過聯營、入股、出租經營等方式,開發建設特色民宿、共用小院、旅遊街區等經營性專案,拓寬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的管道。

其次,政府應加大“旅遊+電商”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將產業宏觀引導和具體指導相結合。加強產業規劃,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貧困山區旅遊和農村特色農產品電商產業,引導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帶動貧困地區經濟發展。

另外,還應加大鄉村旅遊和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和引進力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一批貧困山區鄉村旅遊和電商創業人員;在大學生村官、選調生等選取上,貧困山區要側重引入有旅遊、電商專業背景且具備一定實踐經驗的人才。

再有,提高扶貧政策精准度,對貧困山區從事旅遊服務業和農產品電商的農民銷售免徵稅費也非常重要。對貧困地區從事“農家樂”、觀光農業、農村電商等行業的農民,可考慮免征所有稅費。

承擔社會責任,弘揚企業家精神

《中國慈善家》:我們關注到今年像你這樣提交多份公益提案的兩會代表並非個例,代表們提出的公益類提案明顯增多,你對此有什麼感受嗎?

閻志:這個的確有顯著變化。今年代表們參政議政的關注點更加聚焦民生,聚焦公益,聚焦自然環境與動物保護,發言及提案更具前瞻意識和問題導向性。毫無疑問,這是好的變化。這與代表們的綜合素質和參政議政能力的不斷提高,更加接地氣、懂實踐,有密切關係。

積極參政議政,密切關注民生,做一些對社會有幫助、老百姓關注的事情,這是每個代表需要履行的職責,相信也是所有代表提出提案的出發點。

《中國慈善家》:2017年9月下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明確提出,弘揚企業家履行責任敢於擔當服務社會的精神,引導企業家主動履行社會責任。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提出,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作為企業家代表,你如何解讀企業家精神與公益慈善事業之間的聯繫?

閻志:作為民營企業家,我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這句話印象深刻。新時代需要怎樣的企業家精神?我認為一是創新進取,創造價值,履行企業的發展責任;二是懷抱善念,善行助人,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永不停步的進取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是企業家最可貴的精神。可以說,企業家在社會事務上的參與度,是評判其是不是社會企業家,或者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的關鍵。

撰文:楊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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