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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用朋友手機修改支付寶密碼轉帳近4萬元獲刑

陽光訊4月24日上午10時,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法庭公開審理、宣判一起借用他人手機支付寶實施盜竊人民幣案件,

法官以速裁程式審理後, 因被告人認罪認罰, 即以盜竊罪, 作出一審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刑2年6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2017年11月30日, 28歲的銅川市王益區黃堡鎮的無業人員、具有大專文化的被告人楊某前往西安市蓮湖區天朗大興郡社區被害人蘇某某的家中商議還錢之事。 期間, 楊某以打電話為由借用蘇某某的手機, 騙取手機解鎖密碼, 避開蘇某某將自己的指紋錄入手機。 楊某用該手機在“網商貸”借款15000元, 隨後登錄蘇某某的支付寶帳戶, 利用指紋密碼修改了支付寶密碼, 將15000元轉入自己的支付寶帳戶內。

2017年12月3日, 楊某又用同樣的手法使用蘇某某的手機分別在“網商貸”借款20000元、“招聯金融”借款4320元, 並將這兩筆錢轉到自己的支付寶帳戶。

楊某總計從被害人帳戶竊取39320元, 均已揮霍。 被害人發現後, 報警。 2017年12月23日,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在天朗大興郡附近將楊某抓獲、刑拘。

2018年1月25日經未央區檢家院批准逮捕。 2018年3月23日, 移送蓮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4月24日, 蓮湖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服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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