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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分類評價怎麼“分”?

@李愛民(中央財經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員):

人力資源管理理論將各種職業工作者都看作是一種人才資源。 從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來看, 現代大學內部人員越來越呈現出職業多元、崗位複雜、層級眾多的特點, 需要區分不同職業和崗位特點, 使大學教師、管理人員和其他類型人才各得其所, 進入不同的評價體系。 一是明確職業和崗位分類。 這是人才評價科學化的基礎。 需要依據各種職業和崗位的工作性質、繁簡、難易程度、責任大小及所需人員資格條件等因素, 進行分門別類和劃分等級。

對大學內部各類職業和崗位分類工作完成後, 將其以法規形式加以確定並發佈實施, 為人才分類評價在大學貫徹實施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細化人才評價標準。 對於大學內部同一職業類型, 實行統一的評價標準, 而對於不同崗位則應有不同的要求。 按照現代大學組織結構中不同職業類型和崗位職能、特點以及專業要求, 制定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 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人才, 分別進行評價。 要區分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人才, 不同的評價重點, 實現人才評價的專業化取向。

@韓寶志(天津大學檔案館館長):

日前, 《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 在這個檔貫徹執行的過程中, 有一個重要的內容, 就是人才分類評價,

到底怎麼分?實際上這就是分類的標準問題。 在分類上, 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方面, 從管理者角度, 要“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為基礎, 健全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體系”, 這個方法非常重要。 首先, 要清楚其職業的社會定位, 社會定位不同, 其評價標準必須有所區別, 否則就會出現導向性錯誤。 其次, 要細化其內部崗位區別。 即使同樣是教師, 在立德樹人的根本定位之下, 還有不同的崗位之分, 如教師與管理人員等, 即使是同一類人員, 也需因學科不同而評價標準不同。 這樣的標準制訂要充分發揮“教授治教”的作用, 找到本學科的國際標準, 國內統一的業內標準, 根據公認的標準來公正、公平、公開地進行評價。 另一方面,
從被管理者角度, 也應該更加清晰地明確自己的人生定位, 找到適合自己的“社會位置”和人生追求。

@陳鷟(中國海洋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

高校進行人才的分類評價勢所必然, 然而具體怎麼分卻知易而行難。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具體分類, 才切合實際。 我們能想到的分法, 也不外乎幾種:一是根據學科領域分。 學校一定要根據不同學科特點, 根據各學科自身發展過程中自然形成的評價方式, 結合學校對學科發展前景的預判, 還有自身學科佈局, 分別給出相對精准的評價標準。 二是根據崗位職責分。 大學的人才因崗位職責不同而分成教學科研人員、教學科研輔助人員等各類人才。 要根據其崗位職責區分評價,

建立不同的評價體系。 三是根據年齡階段分。 高校既要發揮老專家、老教授、老同志的帶動引領作用, 也要注意中青年教師的培養和發展。 由於不同年齡段教師的身心特點、歷史基礎、發展訴求不同, 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方面承擔的任務也不同, 所以評價的方式和標準也不應相同。 這樣粗分之後, 再針對不同的評價物件、學科領域、研究類型、研究成果, 建立健全網格狀分類評價標準體系, 服務于高校人才的分類評價。

@鐵錚(北京高校新聞與文化傳播研究會理事長):

顯然用一把尺子量人才是不科學的、也是不妥當的。 通過分類評價, 儘量使評價達到個性化、精准化和科學化, 以便更好地促進人才隊伍建設,

從而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 在具體實施中, 應該特別注意處理好這幾個關係:一是處理好業務和素養的關係。 既要防止僅從專業水準、業務能力高低評價的做法, 也要避免單純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來衡量, 更要處理好兩者的關係。 在評價專業人才時, 不能忽略其政治思想、教書育人等情況。 在制定基本要求的同時, 對從事不同工作的人, 確定不同的政治標準和素養要求, 不能簡單化、一刀切。 對於從事黨務、行政的人員, 也應該有業務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是處理好定性和定量的關係。 在評價人才的指標體系中, 能量化的儘量地進行量化, 以避免主觀性、片面性。 對於那些很難量化的內容, 則需要進行必要定性的分析和評價。 憑感覺、憑印象,顯然是不科學的。但只靠幾個指標、用一張表打個分了事也是不負責的。三是處理好個性和共性的關係。既要有相對統一的評價辦法,以方便進行橫向比較;又要在評價中注重個性化特點,使評價有一定的靈活性。

《北京教育》雜誌

憑感覺、憑印象,顯然是不科學的。但只靠幾個指標、用一張表打個分了事也是不負責的。三是處理好個性和共性的關係。既要有相對統一的評價辦法,以方便進行橫向比較;又要在評價中注重個性化特點,使評價有一定的靈活性。

《北京教育》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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