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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藥監檢出兩批次雞蛋含禁藥

近日,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2018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 組織抽檢掛麵、糕點及麵包、薯類和膨化食品、蜂產品、醬油、食醋、穀物粉類製品、食鹽、蛋及蛋製品等18類食品共110批次樣品, 其中合格樣品108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 均為雞蛋樣品, 不合格專案為抽檢過程中檢出產蛋家禽禁用藥物。

根據公告, 此次抽檢的掛麵、糕點及麵包、薯類和膨化食品、蜂產品、醬油、食醋、穀物粉類製品、食鹽、餐飲食品、餅乾、醬醃菜、堅果與籽類、豆製品、其他糧食加工品(不含穀物粉類製品)、飲料、蜜餞果脯、水果製品全部樣品均為合格。

蛋及蛋製品抽檢14批次, 其中合格樣品12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

據介紹, 不合格樣品為北京福源精緻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標稱浙江耀坤食品有限公司供貨的耀坤鮮雞蛋和北京隆嘉禦園商貿中心經營的標稱天津津苗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鑫怡柴雞蛋。 前者不合格專案為氟苯尼考, 經檢測實測值為14.6μg/kg, 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後者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和金剛烷胺, 經檢測氟苯尼考實測值為1.07μg/kg, 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金剛烷胺, 經檢測金剛烷胺實測值為62.0μg/kg, 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

此次兩批次不合格雞蛋中檢出的氟苯尼考為廣譜抗菌藥物, 一般為動物專用抗菌藥。 通常由於飼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療導致殘留積累在家禽體內。

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對其做了嚴格的限定, 產蛋家禽禁用。 長期食用氟苯尼考殘留超標的蛋類, 對人體健康有一定風險。 另一不合格專案金剛烷胺是人用抗病毒藥, 移植獸用缺乏科學規範、安全有效實驗資料, 用於動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給動物疫病控制帶來不良後果, 而且影響國家動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實施。 農業部公告第560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規定, 金剛烷胺不得檢出。 食用金剛烷胺超標的蛋類, 對人類, 尤其孕婦、哺乳期婦女、老年人可能會造成不良反應。

針對此次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並已將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報了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原標題:北京食藥監檢出兩批次雞蛋含已禁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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