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畫面(網路圖)
一場鮮血淋漓的血案, 再度敲響校園安全的警鐘。
4月27日18時10分許, 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校外巷道發生砍人事件。
憤怒與震驚顯然不足以形容民眾對血案的情緒反應。 手無寸鐵的孩子、利刃在手的歹徒, 狹窄的巷道成了大刀揮舞的魔鬼舞臺。 警方通報給出了解釋:經初步審訊,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交代, 其在米脂三中上學時受同學欺負, 遂記恨學生, 持匕首殺人。
有一點是肯定的:無論遙遠年代的校園欺淩事件和濫殺無辜的狠毒殺人事件, 在法理或者情理上, 這中間有無必然的因果關聯,
一個風險社會, 小概率的危機確難禁絕。 不過, 基於保護孩子的價值立場, 基於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國際共識, 我們在安全管控與風險防範上做出多麼苛責的追問, 恐怕都不算過分、亦是天理人情。 對於風口浪尖的涉事學校, 還是想問一句:校園安全這個系統性工程, 果然再無百密一疏了嗎?學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到位了嗎?慘劇發生在校門口外幾步之遙的巷道, 行兇又是學生上下學的高峰期, 保安和警務等常態配備的效應被隨時啟動了嗎?
這些年來, 震驚全國的校園血案時有發生:2010年3月23日, 福建南平市延平區實驗小學門口發生一起兇殺案,
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一方面, 頂層設計屢次強調, “安全是辦學辦園的底線, 要給全社會尤其是家長們一顆‘定心丸’”。 去年, 國務院辦公廳還專門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幼稚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校園應該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這個校園, 應該是廣義上的校園;而校園安全, 更應該成為捍衛學生平安成長的基礎力量。 “米脂事件”仍有很多細節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