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廣告, 一直是個“剪不斷、理還亂”的話題。 據新華社4月24日報導, 記者調查發現, 140多家醫藥上市公司中, 超過40家銷售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突破30%,
藥品好不好, 應該看療效。 這是個常識。 依賴海量的廣告、誇大的宣傳, 也許能追求到一時的利潤, 但長遠來說會造成整個行業的惡性競爭和畸形發展, 最終危害的是廣大患者的健康。 醫藥行業中出現的“1元收入6毛砸向銷售”的現象, 需要引起重視, 矯正畸形, 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
首先, 要嚴查藥品領域的虛假宣傳、不法行銷。 一方面, 監管部門要依據廣告法、藥品管理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對於誇大藥效宣傳的藥品生產者、經銷商, 依法快查嚴查, 對於情節嚴重、屢查屢犯的, 可以借鑒黑名單制度, 實行行業禁入。 另一方面, 對於宣傳平臺也要明確責任、加強監管。 明確平臺對藥品這種特別商品的審核責任,
其次, 推動形成合理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藥品生產“1元收入6毛砸向銷售”的現象, 充分反映了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存在問題。 當藥品的價格不是由研發成本和社會需求來決定, 而是被行銷成本左右時, 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就會扭曲, 就會出現藥企人為壓低研發成本,
再次, 要完善涉及藥品品質和療效的權威資訊公開機制, 引導公眾理性選藥用藥。 廣大百姓並非不知道療效比廣告有用這個道理。 只不過在資訊爆炸的時代, 不具有專業判斷能力的公眾無法辨別多元資訊的真偽。 屢有發生的藥品研發造假和審批把關不嚴的新聞, 損害了藥品審評的公信力。 無所適從的公眾,
最好的藥品廣告是療效。 當藥企把藥品療效作為立身之本, 把創新研發作為發展之道時, 當公眾能夠對藥品療效作出理性判斷時, 醫藥行業中“1元收入6毛砸向銷售”的現象就會終結。 鄭博超
稿件編審:阮加文 編輯:新媒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