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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新時期上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精神, 結合本市實際, 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基本形勢和總體思路

(一)基本形勢

多年來, 上海堅持不懈推進產業結構和佈局戰略性調整, 取得顯著成效, 基本形成了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引領、先進製造業為支撐、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新型產業體系。 上海產業工人主要分佈在工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資訊傳輸等產業。

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關係到打響上海製造品牌, 推進先進製造、高端製造、智慧製造發展, 對於把上海建設成為創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態之城, 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性、基礎性作用。 近年來, 在中央正確領導下, 上海推出一系列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 產業工人整體素質明顯提升、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先進性不斷彰顯, 為推進上海創新轉型作出了重要貢獻。 當前, 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 上海在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 落實國家戰略、參與全球產業競爭過程中, 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調整,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深化, 實體經濟能級不斷提升。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 上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比如產業工人地位有所弱化、技能素質與產業需求不相適應、培養發展體系不夠完善、收入待遇有待提高等。 加快建設一支宏大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為上海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動力源泉和支撐保障, 已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戰略任務。

(二)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始終堅持黨對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領導, 圍繞政治上保證、制度上落實、素質上提高、權益上維護的總體改革思路, 按照中央對上海“勇當排頭兵、敢為先行者”的要求,

聚焦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著力發展實體經濟、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工作大局, 積極改革創新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方式方法, 為上海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全面提升城市吸引力、創造力、競爭力, 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

——尊重和保障產業工人的主人翁地位。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 提升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 突出對產業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領, 進一步調動和激發產業工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夯實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

——推動產業工人隊伍素質、結構、規模與上海新型產業體系建設要求相適應。

緊緊圍繞產業需求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 構建產業工人技能形成體系, 不斷提升產業工人隊伍素質、優化產業工人隊伍結構、穩定產業工人隊伍規模, 打牢上海新型產業體系建設的人力資源基礎。 把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納入全國和區域聯動發展格局, 深化區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協同合作。

——維護和發展產業工人的勞動經濟權益。 進一步完善產業工人勞動經濟權益保障制度體系,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創新成果、技術能力等要素參與分配的體制機制, 不斷提升產業工人收入待遇水準, 努力實現產業工人收入與經濟增長、企業發展同步。

——加強面向產業工人的公共服務建設。 堅持以職工需求為導向, 深化產城融合, 推動產業園區向城區轉變, 切實擴大教育、文化、衛生、醫療、住房、交通等城市公共服務對產業工人群體的覆蓋面。 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規範勞動關係, 以穩定就業推動產業工人隊伍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二、提升產業工人的政治地位

(三)加強產業工人思想政治工作

將產業工人思想政治建設融入企業文化建設和制度建設, 引導產業工人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緊密結合產業工人思想和生產實際, 開展黨的組織活動, 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 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隊伍建設, 培養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精通思想政治工作、善於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工作的專業人才隊伍。積極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新途徑,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工作,開展線上線下融合、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注重非公有制企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領團結產業工人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四)暢通產業工人政治參與管道

立足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適當增加產業工人在各級党的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團組織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中的比例,積極推薦產業工人中的先進模範人物作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人選,加大產業工人在群團組織掛職和兼職力度。制定和實施涉及產業工人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都要充分聽取產業工人代表的意見建議。提高產業工人參政議政能力,為產業工人依法、有序、廣泛參與國家、社會以及企業治理提供條件和保障。

(五)加大在產業工人隊伍中培養發展黨員力度

加強對產業工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發展物件情況分析,科學制訂發展黨員計畫,提高產業工人黨員比例和品質。重視在生產服務一線、重要創新領域、重點攻關專案、重大建設工程以及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中的產業工人中培養發展黨員,重視在勞模工匠、技術能手、創新人才等優秀產業工人骨幹中培養發展黨員。創造有利條件,把優秀產業工人黨員培養成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企業經營管理骨幹。

(六)把產業工人人才納入党管人才總盤子統籌考慮

堅持党管人才原則,把產業工人優秀人才納入上海人才高地建設總體範疇,建立健全打基礎、管長遠的產業工人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產業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高素質創新人才放到與其他各類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培養、統一支持、統一使用。加強對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領,繼續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作。

(七)加強面向產業工人的黨群工作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重點做好產業園區、科技園區和企業党的組織建設工作,在車間班組、工程項目、科研團隊等中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國有企業要做到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非公有制企業要做到職工50人以上的有黨員、100人以上的有黨的組織。激發基層黨組織活力,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向規模大、黨員人數少、產業工人集聚的園區、非公有制企業派駐專職党群工作者或党建工作指導員。加強黨對群團工作的領導,推動企業建立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黨員依法依章程進入工會班子,推行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兼任工會主席。創新群眾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增強群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統籌基層党群資源,在產業園區、大型建設工地、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建立聯繫服務產業工人的黨建、群建工作陣地,有條件的產業園區要逐步建立黨建、群建服務中心或站(點)。加強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党建資源整合,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工人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構建產業工人技能形成體系

(八)加強對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的統籌

創新大職業教育發展模式,深化職業教育和培訓體制機制改革,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進一步推動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協同,行業、企業、院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格局。落實政府職責,各級政府要依法加強對本地區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各區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落實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各項工作。加強部門統籌,建立健全大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推進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工作合力。加強職前教育與職後培訓統籌,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深度合作,實行資源分享、優勢互補,為產業工人終身學習、提升技術技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援、更通暢的管道。加強社會力量統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參與職業培訓,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規範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市場秩序。擴大職業教育和培訓領域對外開放,借助自貿試驗區服務業擴大開放和本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行在浦東新區設立中外合作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告知承諾辦法,加快引進國外知名培訓機構、培訓課程等優質培訓資源。

(九)發揮企業在職業教育和培訓中的主體作用

鼓勵企業結合發展需要,制定技術工人培養規劃和培訓制度,積極開展上崗培訓、高師帶徒、轉崗培訓、技術研修等各種類型的培訓項目。鼓勵行業和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和培訓,支援有培訓能力的企業自主開展職工職業培訓;推動中小微企業借助中小微企業職業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大力提升職工素質;支援龍頭企業、重點行業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開展職業培訓。引導企業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及開發培訓課程、制定培訓標準、組織專業教學、提供崗位實踐等各個環節,深入參與技能人才培養全過程。

(十)聚焦上海新型產業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推動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開發完善與上海重點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相關的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創新教學內容和方式。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建立校企人員互聘制度。到2020年,“雙師型”教師占專任專業教師的比例超過50%。統籌推進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和聯合培養育人模式。多種形式支持行業、企業參與公共實訓體系建設,加快形成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相聯繫、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援相結合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到2020年,建成100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100個市級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健全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品質評估制度,把行業標準、崗位要求等作為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重要依據,確保產業工人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與產業、企業、職工的實際需要緊密結合。

(十一)構建符合產業工人終身學習需要的制度機制

優化應用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暢通產業工人提升學歷、提高技能的成長成才通道。加快推進“學分銀行”建設,擴大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試點,逐步建立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與成人高校課程學分轉換制度,促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互通互認。鼓勵支援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根據企業和職工實際需要,開展教學服務進園區、進企業活動,靈活定制教學內容、靈活安排教學時間。打造網路學習平臺,創建“互聯網+”職業培訓課程體系,舉辦多行業、多工種網上練兵活動,豐富產業工人學習內容和形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講師職務(職稱)試點工作,採取有效措施調動教師參與職後培訓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品質。

四、完善產業工人評價、培養和使用機制

(十二)改進產業工人技能評價方式

研究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國家職業資格相銜接的制度辦法,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模式,構建覆蓋全面、適應技術技能發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擴大企業、行業組織和社會組織對從業人員技能評價的自主權,在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市級行業協會、龍頭企業中開展技能等級認定試點。聚焦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運用、世界技能大賽項目和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能傳承項目,在本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龍頭企業開展新技能培訓評價。鼓勵企業建立健全產業工人職業晉升“多通道”機制,促進管理通道、職業技能通道、專業技術通道之間的銜接,在部分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開展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試點。

(十三)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

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制度,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人才工資水準。加強技能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建設,在部分重點企業、行業和區域,推動建立產業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動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工作年限等各種要素的激勵制度。鼓勵企業採取協議薪酬、持股份紅等方式,實行或試行協定工資、專案工資、年薪制等多種分配方式,探索對技藝高超、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高技能人才實行年薪制,個人收入與利潤貢獻掛鉤。鼓勵企業在休假、體檢、培訓、帶薪學習、國內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與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

(十四)加大高技能產業工人培養力度

鼓勵並引導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等高技能人才特聘崗位,為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重要作用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推進首席技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加大資助力度,充分調動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小企業等的積極性,不斷擴大對產業行業、職業工種的覆蓋面。到2020年,新培養和追加資助1000名首席技師,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達到200個。進一步落實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健全銜接技能水準、創新能力的梯度化引進政策,完善產業工人技能水準、創新能力與落戶政策相掛鉤的制度辦法,形成導向效應。叫響做實“大國工匠”,發揮首席技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創新工作室以及千名“上海工匠”選樹計畫等專案的引導作用,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

(十五)以世界先進技能標準引領產業工人技能水準提升

學習借鑒以世界技能大賽為代表的世界先進技術標準、比賽規則和工作流程,將其轉化為技能人才培養標準,並在職業培訓、職業技能競賽中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專業院校共建涵蓋所有世界技能大賽項目的培養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培養世界技能大賽選手的長效機制。優化職業技能競賽組織框架,形成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以市級一類大賽為主體,以市級二類大賽和企業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等為基礎的,層次合理、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搭建有利於優秀產業工人脫穎而出的平臺。

五、優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資金保障機制

(十六)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納入政府人才工作經費預算。加大各類專項資金對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的功能作用。制定扶持產業目錄,對符合上海產業發展需求的重點、緊缺或新興專業,進一步探索加大政府支援力度的方式,培養更多的技術技能人才。

(十七)優化補貼方式

(十八)建立引導多元投入的激勵機制

六、加強產業工人公共服務工作

(十九)完善產業工人住房政策措施

加快推進單位租賃房建設,支援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採取各種方式解決產業工人住房困難問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自持的產業類工業用地,按照規定的比例,統一規劃、集中設置,配套建設單位租賃房、職工宿舍等租賃住房。建立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供需對接,提高房源使用效率。聚焦符合條件的非滬籍高技能人才,探索擴大住房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將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條款,重點推進單位為在滬合法穩定就業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現有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鼓勵單位為職工集中辦理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二十)改善產業工人集聚的各類產業園區的交通

優化公交網路,聚焦產業園區遠離軌道交通的區域和產業工人集聚的區域,提升線路服務供應水準。強化產業園區公交樞紐、道路等相關設施建設,改善園區交通出行環境。鼓勵各類園區通過搭建“定制包車”平臺、共用企業班車資源等途徑,為產業工人提供多層次、多方式的集約化通勤出行服務。支援產業園區內部增設停車設施,科學推進周邊區域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有效緩解產業園區停車矛盾。

(二十一)擴大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等服務對產業工人的覆蓋面

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的規劃佈局,完善重點產業園區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發揮市級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等優質醫療機構的輻射效應,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平臺功能,推進產業園區衛生站點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為產業工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指導企業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圍繞健康城市建設,推進健康企業建設,促進產業工人身心健康。完善公共文體設施佈局,推動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設立職工文體活動中心,推進產業園區和公共綠地健康步道、健身設施建設,加大工會、企業等的各類文體設施開放共用力度,方便產業工人享受更多文體服務。構建社會化職工文化服務體系,組織各類文體機構深入產業園區、產業工人,開展各類文體活動,豐富產業工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二)加強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訊平臺建設

建立完善市、區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訊平臺,整合教育、醫療、文化、體育、交通保障、創新創業等方面的資訊資源,形成公共服務集成優勢。完善智慧園區建設,搭建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源和園區單位資源分享平臺,推進區域內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和共用。試點建立市級重點行業核心產業工人基礎資料庫,鼓勵重點企業建立骨幹技術技能工人資料庫,精准動態把握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情況。

七、確保產業工人隊伍和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二十三)規範用工管理

依法規範企業各類用工行為,依法查處各類侵害產業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保障產業工人勞動經濟權益。嚴格落實勞務派遣相關規定,規範專案外包行為,督促用工單位落實同工同酬制度,公平保障農民工、勞務派遣工、專案外包工的合法權益。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工會與法院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健全勞動合同、集體協商、勞動爭議調解等各項制度,加強基層專業化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有效化解勞動爭議矛盾。充分發揮工會作為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維護者的作用,健全完善工會法律援助、勞動法律監督、集體協商、民主管理“四位一體”的維權機制。

(二十四)健全產業工人基本社會保障制度

科學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研究制定、及時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充分發揮工資指導線對產業工人收入增長的引導作用。深入研究提高產業工人醫療保險待遇,完善相關補充醫療保險,開展社保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提升產業工人社會保障水準。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失業動態監測、企業用工需求調查、就業統計分析報告發佈等制度,引導產業工人根據本市產業、行業發展需求合理有序流動。

(二十五)維護產業工人安全健康權益

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雙報告”制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教育,強化監督檢查和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推動行業、企業制定和落實工作場所環境標準,切實改善生產條件。推動企業建設職工食堂、職工休息室、職工書屋、職工親子工作室等配套設施,探索把相關指標納入企業、園區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為職工生產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

(二十六)鼓勵和引導產業工人有序參與企業治理

落實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業在重大決策上要依法聽取職工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推動企業把工會、職工代表大會、職工董事、職工監事以及集體協商等協調勞動關係相關制度寫入公司章程、納入公司管理制度規範、融入企業治理結構,不斷完善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適應產業形態、企業形式等新變化新情況,積極探索便於職工民主參與的平臺載體,不斷豐富廠務公開、業務公開的形式。

八、營造尊重勞動和尊重產業工人的社會氛圍

(二十七)深入開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理論政策研究

把產業工人理論研究列入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和資助範圍,組織專家學者深入開展理論研究。建立上海產業工人發展研究院,整合政府、高等學校及科研院所資源,發揮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市工人運動研究會等作用,提升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理論研究水準。在黨校、行政學院和高等學校開設相關課程,加強有關產業工人問題的教學科研。定期開展產業工人隊伍狀況調查,瞭解借鑒國內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有益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二十八)營造有利於產業工人成長成才的輿論環境

(二十九)加大對產業工人的榮譽激勵力度

將獲得上海工匠、上海市傑出技術能手稱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優秀產業工人,納入本市傑出人才評選表彰範圍。設立“職工創新成果獎”,鼓勵支持產業工人提升技能、創新創效,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建設勞模、產業工人展示館,系統收集、整理、展示產業工人發展歷程、歷史地位、崗位貢獻、模範人物事蹟等。進一步增加產業工人在各級各類勞模、先進代表等評選中的名額比例,推動在經濟、科技、社會等方面作出巨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產業工人獲得相關榮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加大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優秀農民工等先進評比向產業工人的傾斜力度,持續開展上海市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組)、上海市傑出技術能手等評選表彰,積極選拔推薦本市優秀高技能產業工人參與國家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組)、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國家級獎項的評選表彰,塑造更多產業工人先進典型。

培養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精通思想政治工作、善於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工作的專業人才隊伍。積極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新途徑,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工作,開展線上線下融合、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注重非公有制企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領團結產業工人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四)暢通產業工人政治參與管道

立足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適當增加產業工人在各級党的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團組織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中的比例,積極推薦產業工人中的先進模範人物作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人選,加大產業工人在群團組織掛職和兼職力度。制定和實施涉及產業工人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都要充分聽取產業工人代表的意見建議。提高產業工人參政議政能力,為產業工人依法、有序、廣泛參與國家、社會以及企業治理提供條件和保障。

(五)加大在產業工人隊伍中培養發展黨員力度

加強對產業工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發展物件情況分析,科學制訂發展黨員計畫,提高產業工人黨員比例和品質。重視在生產服務一線、重要創新領域、重點攻關專案、重大建設工程以及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中的產業工人中培養發展黨員,重視在勞模工匠、技術能手、創新人才等優秀產業工人骨幹中培養發展黨員。創造有利條件,把優秀產業工人黨員培養成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企業經營管理骨幹。

(六)把產業工人人才納入党管人才總盤子統籌考慮

堅持党管人才原則,把產業工人優秀人才納入上海人才高地建設總體範疇,建立健全打基礎、管長遠的產業工人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產業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高素質創新人才放到與其他各類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培養、統一支持、統一使用。加強對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領,繼續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作。

(七)加強面向產業工人的黨群工作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重點做好產業園區、科技園區和企業党的組織建設工作,在車間班組、工程項目、科研團隊等中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國有企業要做到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非公有制企業要做到職工50人以上的有黨員、100人以上的有黨的組織。激發基層黨組織活力,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向規模大、黨員人數少、產業工人集聚的園區、非公有制企業派駐專職党群工作者或党建工作指導員。加強黨對群團工作的領導,推動企業建立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黨員依法依章程進入工會班子,推行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兼任工會主席。創新群眾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增強群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統籌基層党群資源,在產業園區、大型建設工地、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建立聯繫服務產業工人的黨建、群建工作陣地,有條件的產業園區要逐步建立黨建、群建服務中心或站(點)。加強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党建資源整合,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工人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構建產業工人技能形成體系

(八)加強對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的統籌

創新大職業教育發展模式,深化職業教育和培訓體制機制改革,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進一步推動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協同,行業、企業、院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格局。落實政府職責,各級政府要依法加強對本地區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各區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落實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各項工作。加強部門統籌,建立健全大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推進產業工人教育和培訓工作合力。加強職前教育與職後培訓統籌,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深度合作,實行資源分享、優勢互補,為產業工人終身學習、提升技術技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援、更通暢的管道。加強社會力量統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參與職業培訓,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規範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市場秩序。擴大職業教育和培訓領域對外開放,借助自貿試驗區服務業擴大開放和本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行在浦東新區設立中外合作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告知承諾辦法,加快引進國外知名培訓機構、培訓課程等優質培訓資源。

(九)發揮企業在職業教育和培訓中的主體作用

鼓勵企業結合發展需要,制定技術工人培養規劃和培訓制度,積極開展上崗培訓、高師帶徒、轉崗培訓、技術研修等各種類型的培訓項目。鼓勵行業和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和培訓,支援有培訓能力的企業自主開展職工職業培訓;推動中小微企業借助中小微企業職業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大力提升職工素質;支援龍頭企業、重點行業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開展職業培訓。引導企業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及開發培訓課程、制定培訓標準、組織專業教學、提供崗位實踐等各個環節,深入參與技能人才培養全過程。

(十)聚焦上海新型產業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推動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開發完善與上海重點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相關的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創新教學內容和方式。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建立校企人員互聘制度。到2020年,“雙師型”教師占專任專業教師的比例超過50%。統籌推進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和聯合培養育人模式。多種形式支持行業、企業參與公共實訓體系建設,加快形成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相聯繫、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援相結合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到2020年,建成100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100個市級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健全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品質評估制度,把行業標準、崗位要求等作為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重要依據,確保產業工人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與產業、企業、職工的實際需要緊密結合。

(十一)構建符合產業工人終身學習需要的制度機制

優化應用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暢通產業工人提升學歷、提高技能的成長成才通道。加快推進“學分銀行”建設,擴大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試點,逐步建立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與成人高校課程學分轉換制度,促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互通互認。鼓勵支援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根據企業和職工實際需要,開展教學服務進園區、進企業活動,靈活定制教學內容、靈活安排教學時間。打造網路學習平臺,創建“互聯網+”職業培訓課程體系,舉辦多行業、多工種網上練兵活動,豐富產業工人學習內容和形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講師職務(職稱)試點工作,採取有效措施調動教師參與職後培訓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品質。

四、完善產業工人評價、培養和使用機制

(十二)改進產業工人技能評價方式

研究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國家職業資格相銜接的制度辦法,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模式,構建覆蓋全面、適應技術技能發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擴大企業、行業組織和社會組織對從業人員技能評價的自主權,在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市級行業協會、龍頭企業中開展技能等級認定試點。聚焦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運用、世界技能大賽項目和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能傳承項目,在本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龍頭企業開展新技能培訓評價。鼓勵企業建立健全產業工人職業晉升“多通道”機制,促進管理通道、職業技能通道、專業技術通道之間的銜接,在部分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開展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試點。

(十三)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

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制度,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人才工資水準。加強技能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建設,在部分重點企業、行業和區域,推動建立產業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動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工作年限等各種要素的激勵制度。鼓勵企業採取協議薪酬、持股份紅等方式,實行或試行協定工資、專案工資、年薪制等多種分配方式,探索對技藝高超、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高技能人才實行年薪制,個人收入與利潤貢獻掛鉤。鼓勵企業在休假、體檢、培訓、帶薪學習、國內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與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

(十四)加大高技能產業工人培養力度

鼓勵並引導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等高技能人才特聘崗位,為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重要作用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推進首席技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加大資助力度,充分調動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小企業等的積極性,不斷擴大對產業行業、職業工種的覆蓋面。到2020年,新培養和追加資助1000名首席技師,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達到200個。進一步落實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健全銜接技能水準、創新能力的梯度化引進政策,完善產業工人技能水準、創新能力與落戶政策相掛鉤的制度辦法,形成導向效應。叫響做實“大國工匠”,發揮首席技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創新工作室以及千名“上海工匠”選樹計畫等專案的引導作用,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

(十五)以世界先進技能標準引領產業工人技能水準提升

學習借鑒以世界技能大賽為代表的世界先進技術標準、比賽規則和工作流程,將其轉化為技能人才培養標準,並在職業培訓、職業技能競賽中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專業院校共建涵蓋所有世界技能大賽項目的培養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培養世界技能大賽選手的長效機制。優化職業技能競賽組織框架,形成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以市級一類大賽為主體,以市級二類大賽和企業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等為基礎的,層次合理、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搭建有利於優秀產業工人脫穎而出的平臺。

五、優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資金保障機制

(十六)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納入政府人才工作經費預算。加大各類專項資金對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的功能作用。制定扶持產業目錄,對符合上海產業發展需求的重點、緊缺或新興專業,進一步探索加大政府支援力度的方式,培養更多的技術技能人才。

(十七)優化補貼方式

(十八)建立引導多元投入的激勵機制

六、加強產業工人公共服務工作

(十九)完善產業工人住房政策措施

加快推進單位租賃房建設,支援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採取各種方式解決產業工人住房困難問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自持的產業類工業用地,按照規定的比例,統一規劃、集中設置,配套建設單位租賃房、職工宿舍等租賃住房。建立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供需對接,提高房源使用效率。聚焦符合條件的非滬籍高技能人才,探索擴大住房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將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條款,重點推進單位為在滬合法穩定就業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現有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鼓勵單位為職工集中辦理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二十)改善產業工人集聚的各類產業園區的交通

優化公交網路,聚焦產業園區遠離軌道交通的區域和產業工人集聚的區域,提升線路服務供應水準。強化產業園區公交樞紐、道路等相關設施建設,改善園區交通出行環境。鼓勵各類園區通過搭建“定制包車”平臺、共用企業班車資源等途徑,為產業工人提供多層次、多方式的集約化通勤出行服務。支援產業園區內部增設停車設施,科學推進周邊區域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有效緩解產業園區停車矛盾。

(二十一)擴大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等服務對產業工人的覆蓋面

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的規劃佈局,完善重點產業園區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發揮市級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等優質醫療機構的輻射效應,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平臺功能,推進產業園區衛生站點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為產業工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指導企業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圍繞健康城市建設,推進健康企業建設,促進產業工人身心健康。完善公共文體設施佈局,推動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設立職工文體活動中心,推進產業園區和公共綠地健康步道、健身設施建設,加大工會、企業等的各類文體設施開放共用力度,方便產業工人享受更多文體服務。構建社會化職工文化服務體系,組織各類文體機構深入產業園區、產業工人,開展各類文體活動,豐富產業工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二)加強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訊平臺建設

建立完善市、區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訊平臺,整合教育、醫療、文化、體育、交通保障、創新創業等方面的資訊資源,形成公共服務集成優勢。完善智慧園區建設,搭建產業工人公共服務資源和園區單位資源分享平臺,推進區域內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和共用。試點建立市級重點行業核心產業工人基礎資料庫,鼓勵重點企業建立骨幹技術技能工人資料庫,精准動態把握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情況。

七、確保產業工人隊伍和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二十三)規範用工管理

依法規範企業各類用工行為,依法查處各類侵害產業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保障產業工人勞動經濟權益。嚴格落實勞務派遣相關規定,規範專案外包行為,督促用工單位落實同工同酬制度,公平保障農民工、勞務派遣工、專案外包工的合法權益。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工會與法院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健全勞動合同、集體協商、勞動爭議調解等各項制度,加強基層專業化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有效化解勞動爭議矛盾。充分發揮工會作為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維護者的作用,健全完善工會法律援助、勞動法律監督、集體協商、民主管理“四位一體”的維權機制。

(二十四)健全產業工人基本社會保障制度

科學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研究制定、及時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充分發揮工資指導線對產業工人收入增長的引導作用。深入研究提高產業工人醫療保險待遇,完善相關補充醫療保險,開展社保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提升產業工人社會保障水準。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失業動態監測、企業用工需求調查、就業統計分析報告發佈等制度,引導產業工人根據本市產業、行業發展需求合理有序流動。

(二十五)維護產業工人安全健康權益

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雙報告”制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教育,強化監督檢查和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推動行業、企業制定和落實工作場所環境標準,切實改善生產條件。推動企業建設職工食堂、職工休息室、職工書屋、職工親子工作室等配套設施,探索把相關指標納入企業、園區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為職工生產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

(二十六)鼓勵和引導產業工人有序參與企業治理

落實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業在重大決策上要依法聽取職工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推動企業把工會、職工代表大會、職工董事、職工監事以及集體協商等協調勞動關係相關制度寫入公司章程、納入公司管理制度規範、融入企業治理結構,不斷完善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適應產業形態、企業形式等新變化新情況,積極探索便於職工民主參與的平臺載體,不斷豐富廠務公開、業務公開的形式。

八、營造尊重勞動和尊重產業工人的社會氛圍

(二十七)深入開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理論政策研究

把產業工人理論研究列入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和資助範圍,組織專家學者深入開展理論研究。建立上海產業工人發展研究院,整合政府、高等學校及科研院所資源,發揮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市工人運動研究會等作用,提升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理論研究水準。在黨校、行政學院和高等學校開設相關課程,加強有關產業工人問題的教學科研。定期開展產業工人隊伍狀況調查,瞭解借鑒國內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有益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二十八)營造有利於產業工人成長成才的輿論環境

(二十九)加大對產業工人的榮譽激勵力度

將獲得上海工匠、上海市傑出技術能手稱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優秀產業工人,納入本市傑出人才評選表彰範圍。設立“職工創新成果獎”,鼓勵支持產業工人提升技能、創新創效,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建設勞模、產業工人展示館,系統收集、整理、展示產業工人發展歷程、歷史地位、崗位貢獻、模範人物事蹟等。進一步增加產業工人在各級各類勞模、先進代表等評選中的名額比例,推動在經濟、科技、社會等方面作出巨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產業工人獲得相關榮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加大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優秀農民工等先進評比向產業工人的傾斜力度,持續開展上海市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組)、上海市傑出技術能手等評選表彰,積極選拔推薦本市優秀高技能產業工人參與國家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組)、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國家級獎項的評選表彰,塑造更多產業工人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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