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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訊」婆媳因瑣事大打出手 婆婆受傷兒媳被拘

近日, 曾都區東城一位兒媳口角之爭後竟在大街上對婆婆大打出手, 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東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從而, 開創了該所打擊家庭暴力刑事犯罪先河。

現年39歲的易姓女子有一個十歲的兒子, 本來就感情不合的丈夫又長期在外打工不回家, 故心中淤積著很多委曲和不滿, 故與公婆的關係也鬧得十分糟糕。

2018年2月20日15時許, 兒媳易某某與婆婆章老太在曾都東城某菜市場附近路遇,

雙方又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 氣急敗壞的易某某用手揪住章老太上衣將其推倒在地, 隨後竟坐在婆婆身上對其進行毆打, 導致章老太受傷。 經醫院診斷, 章老太左股骨轉子間骨折, 司法鑒定為輕傷二級。

東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

經過反復細緻調解未果, 依法報立刑事案件辦理。 鑒於章老太住院治療期間, 兒媳易某某拒付醫療費, 又未前去探望照料。 應章老太要求, 4月24日, 東城派出所對故意傷害婆婆的犯罪嫌疑人易某某刑事拘留。 目前,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等待她的將是法律嚴懲。

警方提示, 2016年3月1日, 國家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 重新對家庭暴力進行了定義, 即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駡、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體暴力、冷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 因此, 廣大市民一定要自覺增強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 努力爭做孝老愛親、謙恭友善、努力履行家庭義務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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