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曾都區東城一位兒媳口角之爭後竟在大街上對婆婆大打出手, 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東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從而, 開創了該所打擊家庭暴力刑事犯罪先河。
現年39歲的易姓女子有一個十歲的兒子, 本來就感情不合的丈夫又長期在外打工不回家, 故心中淤積著很多委曲和不滿, 故與公婆的關係也鬧得十分糟糕。
2018年2月20日15時許, 兒媳易某某與婆婆章老太在曾都東城某菜市場附近路遇,
東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
警方提示, 2016年3月1日, 國家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 重新對家庭暴力進行了定義, 即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駡、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體暴力、冷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 因此, 廣大市民一定要自覺增強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 努力爭做孝老愛親、謙恭友善、努力履行家庭義務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