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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大資料″殺熟″調查:越是老顧客越給你優惠越少

 核心閱讀

平臺背信——

■既不符合道德要求,也違反法律規定

“最近曝出大資料‘殺熟’的新聞,我才發現,不少網友與我經歷了類似的怪事。 ”湯先生告訴記者,他懷疑約車平臺會根據購券與否在給使用者派單的先後順序上做手腳,買券者會被預設為慣用的老客戶,叫車優先順序反而被降低了。

由於經常出差,北京朝陽區某外企從事諮詢業務的張玲常在某OTA(線上旅行社)上預定高檔酒店。 一次她去外地出差時發現,用自己帳號登錄線上旅行社時顯示,某酒店只剩高級客房,但退出帳號查詢,平臺卻顯示還有多間普通客房。

“這種差異化客房資訊呈現,擺明瞭是欺騙老用戶。 怎麼可以這樣宰客?”張玲說。

同樣的商品或者服務,老客戶支付的價格比新客戶要貴很多,有違正常交易規則與商業常識的事,何以時有出現?

“大資料‘殺熟’,實際上是一種嚴重背信行為,不符合道德要求,更違反法律要求。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消費者與網路平臺之間的“熟”即“用戶黏性”,消費者基於信任使用平臺,不再貨比三家;平臺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對熟悉的顧客提供更不優惠價格甚至歧視性待遇,屬於典型的不誠信行為。

價格欺詐——

針對用戶反映的“殺熟”一事,有網路平臺負責人稱,平臺不允許價格歧視,價格不會因人、設備、手機系統不同而不同。

大資料“殺熟”究竟是“價格歧視”還是“價格欺詐”?

“大資料‘殺熟’屬於‘價格欺詐’,是一種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說,“歧視定價”是一種常見的商業行銷套路,目的在於通過給予對價格敏感者優惠實現促銷。 這種定價行為本身沒有問題,但不能給消費者誤導;誤導消費者,就越過了“價格欺詐”的紅線了。

監管協力——

■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快個人網路資訊立法保護工作

業內專家表示,大資料時代,消費者權益更應被重視,用戶權益若得不到妥善保護,網路經濟的發展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監管必須強起來。 ”劉俊海認為,大資料“殺熟”一事牽涉面較廣,頭緒也較多,一方面要明確“歸誰管”,可考慮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作為主體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商務、工信、網信、文旅等有關部委一道,鑄造監管合力,消除監管盲區;另一方面要明確“怎麼管”,引入外在的制裁與約束機制,嚴懲失信行為,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同時,也要研究如何使用大資料分析技術對“殺熟”行為進行自動偵測和預警,提高執法效率和力度。

“技術要以法治與德治為導向。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阮敬認為,各大電商企業應加強自律,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使用大資料時,應一視同仁,“大資料分析,應當為消費者定制個性化服務,而不是用來實施價格歧視。 ”

消費者遭遇“殺熟”,損失的還只是金錢;如果資料脫敏處理不當,用戶個人隱私被洩露,將會造成惡劣後果。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2018年初發佈的調查顯示,3380名被調查者中,89.62%的人認為手機APP存在過度收集個人資訊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要在立法方面加強對互聯網個人資料保護,謹防資料規則制定遠遠落後於數位生活實踐,尤其要避免一些“資料王國”濫用資料權力。

“消費者自身也應當行動起來。 ”張林山認為,網路消費者應該提升大資料素養和新媒體素養,比如改正隨意授權、忽視使用條例等不良習慣;在手機設置裡面關閉各APP訪問短信、通信錄、地理位置等存取權限,只打開必要的存取權限;理性面對商家各種“燒錢補貼”誘惑,避免陷入自覺透露隱私、主動讓渡隱私的境地等。 遭遇“殺熟”現象,也要積極搜集證據投訴舉報,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大資料“殺熟”須嚴懲(記者手記)

大資料並不是洪水猛獸。 所謂大資料“殺熟”,根子在於一些不良商家枉顧道德與法律鋌而走險。 涉嫌違法的電商平臺,必須給予對應的懲罰,才能真正刹住這種“薅用戶羊毛”的失信行為。

“大資料”能夠實現精准行銷,通過給用戶精確畫像實現靶向傳播,滿足不同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這本是好事,若能依靠技術實現需求的私人定制式滿足,當然能增進百姓消費時的獲得感。 但無論何時,大資料開發商都要築牢安全保護的防火牆,加寬隱私保障的護城河,以法律為底線,以道德為金線,依法依規進行。 否則資料開發越充分,對社會和大眾危害越大。 如何在商家的大資料精准行銷與網路消費者的個體權益保護之間找到一個均衡點,是當下需要研究的課題。

如何在商家的大資料精准行銷與網路消費者的個體權益保護之間找到一個均衡點,是當下需要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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