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藍字“貴州高院”關注我們~
近日,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全省脫貧攻堅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意見》,
要求全省法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
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意見》強調,
全省法院要緊緊圍繞全省脫貧攻堅工作大局,
認真抓好涉及脫貧攻堅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
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確保貧困群眾維權途徑暢通,
依法保護貧困群眾的訴訟權利;嚴厲打擊脫貧攻堅過程中出現的職務犯罪,
依法打擊惠農扶貧資金審核、管理、發放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挪用扶貧款物、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犯罪,
為脫貧攻堅營造清廉高效的政務環境;依法制裁在扶貧工作中發生的違約失信行為,
依法審理教育扶貧、醫療扶貧等領域發生的校舍、醫院、住房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以及教輔用品、醫療設備、農業機械採購合同等各類糾紛,
切實維護貧困群眾的民生權益;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地區多發易發的殺人、傷害、搶劫、強姦、盜竊、拐賣婦女兒童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
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感,
為脫貧攻堅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意見》要求,
依法審理涉“三變”改革案件,
依法審理涉及脫貧攻堅的行政案件、環境資源類案件,
加大涉及脫貧攻堅案件執行力度;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群眾,
積極採取緩、減、免交訴訟費用的措施,
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以案釋法、送法下鄉等活動,
增強貧困地區幹部群眾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