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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375萬元買的竟是“凶宅” 法院:“重大誤解”成立,返還20萬定金

潘先生花375萬元買一套住房, 在簽訂買房協議並支付20萬元定金後, 瞭解到這套房屋竟是“凶宅”, 潘先生認為房東徐先生隱瞞重大事項, 要求解除協議、返還定金。 徐先生則認為潘先生嫌房價貴想違約, 定金應予沒收。 近日, 上海長寧區法院對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撤銷雙方基於重大誤解簽訂的協議, 徐先生返還潘先生20萬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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