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10時許,
沙區110快處民警巡邏至大學城學善路開展例行糾違,
中途發現一輛紅色長安牌轎車擋風玻璃上赫然貼著一張早已過期的罰單,
該罰單的處罰日期恰好被雨刷擋住,
民警當即明白這肯定是司機為逃避處罰,
故意為之。
果不其然, 正當民警重新開具罰單時, 就在不遠處的車主突然飛奔過來向民警承認錯誤, 稱其就在旁邊的門市上班, 車上的罰單是12日在此處被其他民警開具的, 今日來上班時, 為圖方便, 依然將車隨意停在路邊, 並有意將過期罰單貼在玻璃上。 民警聽後哭笑不得,
隨後, 民警對該車主的行為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 並對其違停行為重新開具了罰單。 該車主對民警的處罰無異議, 也虛心接受了民警的批評, 並表示以後再也不會亂停車, 再也不會使用過期罰單矇騙民警。
民警提示:廣大車主不要在禁停路段違法停車, 以免阻塞交通, 更不能心存僥倖, 使用過期罰單作偽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