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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怎麼樣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

協定離婚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辦理, 這個時候也是要求離婚夫妻滿足了協議離婚的條件, 不然最終也是不會發給離婚證, 自然雙方的婚姻關係也就得不到解除。 那麼大家知道應該怎麼樣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嗎?石家莊小普總結了相關資料, 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麼樣辦理協定離婚手續

當事人協定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否則,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 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當事人申請離婚, 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離婚協議書;

⑤結婚證。

此外, 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 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二、怎樣去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的起訴, 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 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 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 訴訟開始後, 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 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 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 即要求離婚的一方, 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 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 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 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選擇協議離婚也好, 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也罷, 其實在手續上面都是需要當事人格外注意的, 畢竟這對最終的結果會有一定的影響。 當然, 任何一種離婚方式下, 對離婚的條件都是有嚴格要求的, 如果不符合的話, 那麼最終就不能達到離婚的目的。 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 可以直接在文章底部進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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