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來, 不但眾多為害一方的黑惡勢力被堅決掃除, 縱容乃至保護其為非作歹的保護傘也被連根拔起。
政府部門, 公安機關裡的黨員幹部, 本應是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的守護者, 與黑惡勢力不兩立的正義執劍者, 墮落成與社會渣滓同流合污的一丘之貉, 讓人憤怒。
這些執劍者變為黑惡勢力幫兇乃至其中一員的原因, 是面對誘惑時原則底線的喪失。 當一疊疊鈔票塞進口袋, 心中的正義感被不義之財所帶來的滿足感擠走填充, 哪還會有半點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感。
可以想像, 在保護傘的庇護下, 原本就猖獗的黑惡勢力必然更加肆無忌憚。 當被黑惡勢力欺壓的群眾, 找不到地方聲張正義, 敢怒不敢言, 就會對社會心生許多本不應存在的怨氣。 當民怨發展到一定程度, 衝破了對惡勢力的妥協的容忍極限, 便容易將心中的怨氣訴諸暴力的方式發洩出來, 其造成的後果, 往往是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及社會的動盪。
眾所周知, 地方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公平公正的良好營商環境。 當一個地方的發展前途, 被官員庇護下的黑惡勢力左右, 則很難在暴力與私利勾結的強買強賣中, 看到希望。 本應用於社會發展的資金, 成為豺狼虎豹的口中餐, 地方經濟的提升,
我們注意到, 這次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與中央的鄉村振興戰略在時間與作用上有高度契合。 宗族勢力與村霸一直是阻礙基層民主實現的攔路虎。 而基層民主的有效實現, 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前提。 一些鄉村的黨員幹部, 利用手中職權, 在當地巧取豪奪, 隻手遮天, 成為名副其實的村匪惡霸。 試想, 村民的選票, 在村霸的威逼利誘下, 成為為其巧取豪奪披上合法外衣的工具, 村裡的資源財富, 發展成果都被黑惡勢力霸佔, 鄉村振興, 從何談起。 這次的掃黑除惡與鄉村振興相互配合, 打擊村匪惡霸, 體現了黨中央對農村發展問題高度的洞察力。
在我們為掃黑除惡行動的成果感到鼓舞, 眼看一個個隱藏在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被拔除時, 也應對這種現象的頻頻發生進行反思。 除了提升黨員幹部自身黨性原則, 道德修養水準之外, 也應推進相關約束機制的建設, 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不然打掉舊豺狼, 又會出現新豺狼。 再者, 應該暢通相關監督舉報管道, 保護好檢舉黑惡勢力之群眾的安全和隱私, 讓這些“保護傘”們無處遁形。 ( 火焰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