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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勝執行難|江淮風暴之雨法攻堅(六)

“八個一批”之典型案例

規避執行玩手段 鬥智鬥勇巧結案

張某將已經應該報廢的車輛租借給李某駕駛,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致李某重傷。 面對賠償責任的孫某卻想方設法逃避責任, 如此惡行昭昭的“老賴”, 雨山區法院執行局果斷出擊, 與之上演了一場精彩的鬥智鬥勇的大戲。

張某將已經報廢的車輛租借給朋友李某駕駛, 駕駛過程中汽車制動系統發生故障, 致使汽車撞到路上的電線杆上, 導致承租人李某多處骨折。 後經法院判決張某賠償李某醫藥費等損失12余萬元, 張某在此期間表面上態度良好、積極配合審判工作,

實際上卻是陽奉陰違, 暗渡陳倉。 判決生效後, 張某先是百般搪塞, 拖延履行;將名下唯一住房交由其子居住, 自己則金蟬脫殼、逃至外地, 自此下落不明。

張某“失聯”以後, 受害人李某喪失勞動能力, 生活愈加困難又因事故多處傷病, 亟待手術。 面對陷入困境的申請人, 雨山區法院執行局為保護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維護法律的正義和尊嚴。 一方面為申請人給予一定的司法救濟以解燃眉之急, 另一方面採取果斷的措施, 逼執行人出現。 法院通過張貼公告的方式限期搬出其居住的房屋, 並進一步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要予以評估、拍賣, 同時還將張某列入失信人名單, 限制其出行, 同時將他的失信資訊在市中心的大螢幕上滾動播放。

果然, 被執行人張某沉不住氣出現了, 並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異議。 法院一方面根據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的行為對其予以司法拘留15日;另一方面對其提出的執行異議進行審查, 並依法駁回了異議。

為切實加大執行工作力度, 雨山法院結合工作實際, 積極創新執行工作方式, 於2017年初率先建立了“人民陪執員”隊伍, 選聘群眾基礎較好、善於做調解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雖然被執行人張某被司法拘留, 但其仍然不履行法定義務。 執行法官將居住在房屋內已結婚的張某的兒子帶到法院, 並明確告知:由於被執行人的兒子至今未按法院的公告搬出該住房, 妨礙了法院的執行。 若再不履行將以妨礙執行對其兒子予以拘留。

拘留不是目的, 就是要逼迫其履行法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眼看其兒子要被拘留, 真正的感到了心痛, 最終在申請人作出一定讓步的情況下, 雙方簽署了一次性履行的執行協議, 使本案執行圓滿的畫上了句號。 法律尊嚴終得維護, 社會正義得以伸張。 委會幹部等充當“人民陪執員”, 充分利用其有威望、知民情、好協調的特殊優勢, 參與對一些敏感性案件、複雜疑難案件等的執行工作, 有效擴大執行網路, 提高執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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