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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生態答卷之“福建答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線上4月25日訊 春風送暖, 萬物勃發。 穿行在八閩大地, 處處山清水秀, 鳥語花香, 草木馥鬱, 綠意盎然。

“生態資源是福建最寶貴的資源, 生態優勢是福建最具競爭力的優勢, 生態文明建設應當是福建最花力氣的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的生態建設寄望殷殷。 作為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福建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 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 生態文明建設評價位居全國前列。 在奮力答好新時代“生態”答卷的過程中, 法治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補植複綠” 讓青山常綠

漳州市南靖縣是福建省首批國家級生態縣, 森林覆蓋率超七成, 素有“樹海”“竹洋”之稱。 南靖書洋鎮田螺坑“四菜一湯”土樓群坐落在青蔥蒼翠之間, 遊人如織。 鮮有人知的是, 十年之前, 這片綠色曾經被當地農民劉金榜付之一炬。 而正是這把火, 引出了整個福建持續至今的複綠風暴。

當年, 在山間勞作的61歲農民劉金榜想燃燒雜草獲取草木灰當肥料, 卻因點火燒荒不慎導致951畝山林被燒毀, 面對著當時“誰燒山誰坐牢”的政策, 劉金榜面臨著牢獄之災, 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妻子和智力障礙的女兒生活難以維繫, 貧困的家庭讓賠償無法兌現, 被燒毀的山林也將繼續滿目瘡痍。

時任南靖縣檢察院林業檢察科科長楊友萍在瞭解劉金榜家庭的實際情況後,

發現了林地失火案的頑疾, 大多數燒山者家庭條件差, 無法承擔賠償責任, 最重要的是, 被燒毀的山林也難以複綠。 通過這起案件, 楊友萍發現了創新機制的契機:能不能“以植代罰”, 讓劉金榜恢復原有的植被, 以抵償財產刑和賠償。

楊友萍“以植代罰”的提議得到廣泛的支持。 最後, 法院判處劉金榜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五年, 同時發出“補植令”。 讓他原地補種樹木, 並做好看護工作。 法院判決後, 劉金榜所在的下阪村不少村民自發地幫助劉金榜植樹。 從判決打白條, 賠償難兌現, 毀林者服刑, 荒山依舊在的“一訴三輸”, 到“挽救一個人、教育一群人、恢復一片綠”的“一訴三贏”, “補植複綠”在全省大面積推廣。

黨的十八大以來, 習近平總書記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 作為重大民生實事緊緊抓在手上, 生態文明建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顯,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重大成就。 我省司法系統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截至2017年底, 福建省檢察機關共辦理“補植複綠”案件1604起, 補種林木20多萬畝。 經過多年司法實踐, 福建省已形成“山、水、林、田、湖”多層修復、立體保護的生態修復機制。

無獨有偶, 近五年來, 福建省法院加強生態司法保護, 審結生態環境案件13259件, 責令補種管護林木5.7萬畝, 生態司法保護“福建樣本”得到推廣運用, 漳州、南平、龍岩等法院生態司法保護模式產生良好效應。

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出臺意見, 支援我省加快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汀江與七裡河匯合口的濕地公園, 兩岸芳草萋萋, 河道乾淨整潔, 親水宜居的生態環境引得不少遊客的讚歎。 水質的改善與“河長制”密不可分。 福建從2014年實施“河長制”、2016年在全國率先實施黨政領導生態環境目標責任制, 全面落實“河長制”、解決流域突出環境問題等水污染整治納入黨政目標體系進行考核。 這些舉措使得越來越多的污染河段變得清澈見底, 越來越多的淤積河段變得流水泱泱。

在龍岩, 對應“河長”體系, 市公安局出臺《關於對應“河長”配套設置“河道警長”的實施方案》, 專門配置了市、縣公安局和鄉鎮(街道)派出所三級“河道警長”。

“河道警長”與“河長”配套, 通過公安機關的執法, 服務保障“河長”治水工作的順利開展, 成為了“河長制”的升級版, 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2017年6月2日晚11時許, 上杭縣稔田派出所所長、“河道警長”陳標欽在沿岸巡查黃潭河時發現, 有一家小五金加工窩點“連夜生產”, 違規排放廢酸廢堿, 民警立即將嫌疑人控制, 第一時間通報縣環保部門, 配合環保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採集水樣, 一舉打掉了上杭首個非法電鍍加工窩點。

在“河道警長”配套“河長制”在龍岩市取得成效後, 新羅區檢察院出臺《關於建立河道檢察官制助推我區河長制深入開展的意見》, 在全市率先建立“一河一檢察官”制度, 積極開展聯合督導檢查, 督促河長辦成員單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提升執法能力;落實涉河涉水領域兩法銜接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對接;針對水污染嚴重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配合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河涉水違法犯罪,延伸法律監督職能,不斷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辦理和法律監督新模式,為促進河湖水環境品質改善,建立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河道履行好檢察監督職責。

“河長制”不但在與公安、檢察業務的融合中獲得了新的戰鬥力,也向“互聯網”應用中尋找到了新的生命力。永定區在創新“河長制”工作機制中,充分利用“微信+”模式,村民可以通過村級“河道保潔”微信群瞭解村內河道保潔工作情況,也可以隨時將轄區河道環境衛生問題拍照上傳到微信群裡,還可提出相關建議、意見,河道專管員在第一時間開展清理並回饋整改結果,爭取做到河道保潔工作全公開,真正做到人人都是河道監督員。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貫徹落實十九大關於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際行動,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群眾福祉的必然要求。福建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堅定走文明發展道路,在全面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的同時,用於嘗試,大膽創新,在全國率先設立駐省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全省70多個市縣緊緊跟進。“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在全國推廣。升級版的“河長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真正使水生態修復成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造福子孫的良心道德工程。

公益訴訟 讓政府盡責

“清流縣環保局在環保的問題上敗訴了!”2016年初,這條消息在全省範圍內迅速傳播,不僅僅因為這是全國首批、福建省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更是司法機關監督倒逼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正確履職的標誌。

清流縣檢察院在辦理劉文勝涉嫌污染環境罪不起訴一案中,發現清流縣環境保護局在2014年7月31日現場制止劉文勝非法焚燒電子垃圾並當場查扣未焚燒電子垃圾28580千克後,未對扣押的電子廢料及焚燒現場進行無害化處置,也未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2015年7月9日,清流縣檢察院向清流縣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因清流縣環保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和回饋回函後未處置電子垃圾,且未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

“如果是以往,發出檢察建議後。檢察院的工作就宣告基本結束了。”清流縣檢察院檢察長董新表示,行政機關是否採納,建議能否得到有效落實,這些都取決於行政機關自身,因為檢察建議本身不具有強制力。

公益訴訟讓案件很快迎來轉機。公益訴訟是指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特定機關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此前,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只有民間力量。2015年7月,福建成為全國13個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省份之一,三明成為我省5個試點城市之一。這意味著,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不再只有民間力量。

為督促清流縣環境保護局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清流縣檢察院向清流縣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在訴訟期間,清流縣環保局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並將涉案電子垃圾交由福建德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

由於明溪法院是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的法院,管轄梅列、永安、大田、清流四個區域行政案件。於是2016年1月29日,明溪縣法院進行了這場“官告官”的特殊庭審,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清流縣環保局,坐在原告席上的是清流縣檢察院。為了生態,為了環保,兩個部門對簿公堂。法院在審理本案時,對公益訴訟人的訴訟地位、舉證責任的分擔、庭審規則等審理程式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和嘗試,明確應當在行政訴訟法的框架範疇內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最終判決確認清流縣環保局未依法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違法。

“本案是對檢察機關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及法院實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改革的有益探索,不僅破解了訴訟主體不確定的障礙,而且對監督環保主管部門依法正確履職具有倒逼作用。”三明市人大代表張淑雲評價。此案之後,全省陸續出現了檢察機關將行政部門起訴至法院的案件。體現了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最大程度的保護。

(福建法治報記者 福建長安網記者 朱碩峰)

提升執法能力;落實涉河涉水領域兩法銜接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對接;針對水污染嚴重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配合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河涉水違法犯罪,延伸法律監督職能,不斷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辦理和法律監督新模式,為促進河湖水環境品質改善,建立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河道履行好檢察監督職責。

“河長制”不但在與公安、檢察業務的融合中獲得了新的戰鬥力,也向“互聯網”應用中尋找到了新的生命力。永定區在創新“河長制”工作機制中,充分利用“微信+”模式,村民可以通過村級“河道保潔”微信群瞭解村內河道保潔工作情況,也可以隨時將轄區河道環境衛生問題拍照上傳到微信群裡,還可提出相關建議、意見,河道專管員在第一時間開展清理並回饋整改結果,爭取做到河道保潔工作全公開,真正做到人人都是河道監督員。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貫徹落實十九大關於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際行動,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群眾福祉的必然要求。福建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堅定走文明發展道路,在全面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的同時,用於嘗試,大膽創新,在全國率先設立駐省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全省70多個市縣緊緊跟進。“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在全國推廣。升級版的“河長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真正使水生態修復成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造福子孫的良心道德工程。

公益訴訟 讓政府盡責

“清流縣環保局在環保的問題上敗訴了!”2016年初,這條消息在全省範圍內迅速傳播,不僅僅因為這是全國首批、福建省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更是司法機關監督倒逼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正確履職的標誌。

清流縣檢察院在辦理劉文勝涉嫌污染環境罪不起訴一案中,發現清流縣環境保護局在2014年7月31日現場制止劉文勝非法焚燒電子垃圾並當場查扣未焚燒電子垃圾28580千克後,未對扣押的電子廢料及焚燒現場進行無害化處置,也未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2015年7月9日,清流縣檢察院向清流縣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因清流縣環保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和回饋回函後未處置電子垃圾,且未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

“如果是以往,發出檢察建議後。檢察院的工作就宣告基本結束了。”清流縣檢察院檢察長董新表示,行政機關是否採納,建議能否得到有效落實,這些都取決於行政機關自身,因為檢察建議本身不具有強制力。

公益訴訟讓案件很快迎來轉機。公益訴訟是指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特定機關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此前,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只有民間力量。2015年7月,福建成為全國13個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省份之一,三明成為我省5個試點城市之一。這意味著,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不再只有民間力量。

為督促清流縣環境保護局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清流縣檢察院向清流縣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在訴訟期間,清流縣環保局對劉文勝做出行政處罰,並將涉案電子垃圾交由福建德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

由於明溪法院是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的法院,管轄梅列、永安、大田、清流四個區域行政案件。於是2016年1月29日,明溪縣法院進行了這場“官告官”的特殊庭審,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清流縣環保局,坐在原告席上的是清流縣檢察院。為了生態,為了環保,兩個部門對簿公堂。法院在審理本案時,對公益訴訟人的訴訟地位、舉證責任的分擔、庭審規則等審理程式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和嘗試,明確應當在行政訴訟法的框架範疇內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最終判決確認清流縣環保局未依法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違法。

“本案是對檢察機關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及法院實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改革的有益探索,不僅破解了訴訟主體不確定的障礙,而且對監督環保主管部門依法正確履職具有倒逼作用。”三明市人大代表張淑雲評價。此案之後,全省陸續出現了檢察機關將行政部門起訴至法院的案件。體現了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最大程度的保護。

(福建法治報記者 福建長安網記者 朱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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