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湖北十堰市的劉女士將一面錦旗送到了丹江口市均州派出所, 對民警幫助自己找回離家出走半個多月的女兒表示了由衷感謝。
今年3月份, 劉女士16歲的女兒小希表示不願再去學校上學, 某天從學校放學後就一直沒回家, 只是偶爾通過QQ號跟劉女士聯繫, 要零花錢, 但始終拒絕回家, 也不透露自己的具體位置。 一周後, 小希在QQ上說自己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丹江口市上班, 是從事網路直播的工作, 如果能掙到錢就打算長期幹, 並給劉女士發了自己工作環境的視頻和自己的直播截圖。 因不放心, 劉女士一直勸女兒回家, 但小希不聽, 劉女士只好來到丹江口市均州派出所報警求助, 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女兒。
民警通過劉女士提供的資訊登錄了該直播平臺, 發現同小希一同直播了另一名女孩不久前曾在派出所辦理了身份證, 民警通過預留電話聯繫上了該女孩,
經詢問, 民警得知小希因為厭學不願回家, 現在的網路直播工作是通過一個朋友介紹的, 自己只是試著玩玩, 沒有簽訂正式合同。 通過調查民警得知該工作室是丹江口市某文化傳媒公司經營的, 公司法人稱自己並不知道小希離家出走的情況, 具體業務是在網路直播平臺包裝和打造“網紅”主播, 主播跟公司簽約後會根據打賞“業績”進行分成, 主播一般需要年滿十八周歲, 但已年滿十六周歲在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簽約。
民警對該公司的經營許可證件和法人身份資訊進行了認真核對並對其工作地點和內容進行了細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