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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臨近 市消協發佈消費警示

“五一”假期臨近, 旅遊、消費的高峰期也即將到來, 不少商家為吸引消費者, 推出了“節假日大酬賓、大降價、購物返現金”等優惠活動, 有的還採用贈送消費券的方式來吸引人, 一些消費者往往因貪圖商家的“小恩惠”而失去理智。 4月24日, 為引導廣大消費者在“五一”期間更好地消費、出行, 市消費者協會發佈了節日期間消費警示。

旅遊:出行莫被價格牽著走

“由於小長假期間市民購物、出行旅遊相對集中, 每年關於這方面的投訴都不少。 ”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陳文超提醒, 消費者選擇旅行社要謹慎。 消費者要瞭解旅行社資質,

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選擇證照齊全、規模大、信譽好的旅行社, 不要被價格牽著走。

其次, 消費者在簽訂旅遊合同時要選擇行業主管部門監製的正式合同文本。 陳文超提出, 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點、時間和行程安排, 所乘的交通工具和檔次, 旅行時的吃、住檔次和標準等;對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還可以拒簽;凡遇有歧視或含糊其詞的內容, 必要時應在合同補充文本中予以說明。

“一些旅遊公司往往採取在廣告中打出各種優惠條件來吸引消費者, 消費者要注意旅遊景點、時間、線路可能‘縮水’, 降低服務品質、規格、標準等問題,

謹防上當受騙。 ”陳文超提醒。 同時, 消費者要保存好旅行社收費發票、景點門票、旅遊途中購物發票等消費憑證, 這些是消費者維權的必要證據。 消費者尤其對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專案所產生的費用, 更要索取發票, 以便發生糾紛時為投訴舉報提供依據。 在旅遊過程中, 一旦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要及時到當地工商、消協、旅遊局等部門投訴, 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陳文超提醒, 在旅遊活動中, 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安全, 要照顧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特別要注意保證人身、財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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