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訊4月24日, 省環保廳通報了今年3月份全省11市環境空氣品質獎懲情況。 根據山西省出臺的《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
獎勵方面, 3月份太原、陽泉、晉城、忻州、臨汾等5市未獲得獎勵資金, 大同、長治、朔州、晉中、運城、呂梁6市獲得了獎勵資金, 共計1357.95萬元, 大同獲得獎勵金最多, 為438.76萬元。
根據我省出臺的《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 全省11個市環境空氣品質變好或是變壞, 省裡將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懲罰。 《方案》規定, 對當月監測結果差於考核基數的城市, 進行資金扣罰。 對當月監測結果好於考核基數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