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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德宏州文化館15名幹部職工未經批准出國旅遊被查處:廉價出國遊 代價不“廉價”

違紀問題通報

2018年2月9日,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通報了一起無組織無紀律典型問題:

2017年4月14日至21日, 德宏州文化館借參加省內文化館學習交流之機, 未經組織批准, 擅自組織幹部職工及職工家屬(15名幹部職工和1名職工家屬)提前出行並變更路線出境, 集體前往印尼巴厘島旅遊。 今年1月10日, 經德宏州紀委研究, 決定給予州文化館黨支部書記、館長穆貝瑪途和文化館副館長趙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州文化館館員來蓉、龔自麟、韋傑、陳智燕黨內警告處分;同時責令州文化廣電旅遊局對劉莉等9名非中共黨員進行處理。

●事件回顧

2017年3月28日, 德宏州文化館接到雲南省紅河州、文山州文化館邀請, 開展館際交流學習。 德宏州文化館書面報州文化廣電旅遊局審批, 經州文化廣電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核, 同意該館4月12日潑水節過後前往紅河、文山等地開展館際交流學習。

而恰逢此時, 州文化館財務劉莉來單位請假要去巴厘島旅遊, 聽到有直飛巴厘島的航班, 團費也很便宜後, 大家便臨時決定利用潑水節補休假時間一起去巴厘島旅遊。

隨後, 州文化館15名幹部職工和劉莉家屬分別向旅行社交納了4580元/人的團費。

4月14日, 他們提前從芒市出發經昆明前往印尼巴厘島, 21日回國。 4月22日至24日, 由州文化館副館長趙靜帶隊先後到紅河州文化館、紅河州建水縣文化館、昆明市官渡區文化館進行了館際交流。

館長和2名館員因單位有事, 旅遊回國後沒有參加學習交流活動。

“因自己有假, 又是自己承擔出國費用, 所以就沒有向上級領導請示。 ” 州文化館黨支部書記、館長穆貝瑪途說, “回來以後才知道違反了紀律, 並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

●查處經過

2017年6月23日, 德宏州紀委接到群眾舉報, 反映州文化館打著去紅河學習考察的幌子, 由館長帶領幹部職工去印尼巴厘島旅遊。 經初核後, 州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調查組首先找到旅行社瞭解了情況, 州文化館確實於4月14日至21日, 組織16人從芒市出發, 經昆明到印尼巴厘島旅遊。

調查組迅速行動, 第一時間分別對州文化館6名黨員幹部進行談話,

6人回答基本一致:4月14日至21日到印尼巴厘島旅遊過, 是利用補休假時間去的, 並且是自費的, 應該不違紀。

“你們出境報批過嗎?”

“報批怕不批准, 而且換個時間就沒有這樣的優惠價了。 ”穆貝瑪途對審查組工作人員說。

“你們事前有休假申請嗎?批准了嗎?”

6人均表示沒有。

“除4月16日為週末外, 出遊巴厘島的其餘時間均為上班時間, 州文化館人員以補休為由, 事前未寫休假申請、出國旅遊前未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實屬擅自出國(境)旅遊行為。 ”調查組工作人員介紹。

“這是典型的無組織、無紀律, 6名黨員幹部、9名職工無一人對擅自出國(境)旅遊提出過異議。 ”調查組的同志對州文化館幹部職工在高壓正風反腐形勢下法紀意識還如此淡薄感到震驚。

(李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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