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合約案於今日在上海靜安區開庭審理, 被告方為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本次審理的是被告方提起反訴,
從被告方的兩個要求來看, 第一個要求應該是看到最近蔡徐坤越來越火, 不想坤坤解約。 而第二個要求則是之前蔡徐坤針對被告方霸王條約做出單方面解約, 被告方要求其賠償5000w。
簡而言之就是人想留, 錢也想要
對於被告方來說, 當下蔡徐坤的發展趨勢以及火爆的程度來看, 其商業價值巨大, 且潛力無窮。 這樣的好前景當然不捨得輕易的放手, 但是他們卻忘記了在蔡徐坤還不紅的時候, 他們給出的合同條約是有多麼的霸王, 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蔡徐坤單方面解約合同的訴點有兩個, 一個是欺騙未成年, 一個是霸王條款, 其中包括簽約年限, 分成比例, 違約金嚴重超標。
蔡徐坤參加選秀時年齡未滿18歲, 簽約時還是其母親代簽的。
當然, 這個還不是重點, 如果只是這樣, 如果公司給出的各方面其他條件都ok的話, 誰又會離開, 不離開的話3,.2億也就沒有任何意義
重點來了, 藝人分成問題。 作為剛出道還不紅的蔡徐坤, 經驗有限匆匆簽下了這樣的條約, 前三年三七分蔡徐坤為三, 後兩年四六, 直到最後一年才會五五平分。 真的是霸道到了極點, 藝人辛辛苦苦工作卻拿的最少。
從條款來看, 也難怪蔡徐坤做出單方面解約。
如今蔡徐坤人氣如日中天,被告方又開始捨不得他的離開,今日開通審理時提出來兩個要求,要求不解約和要求解除合同賠償5000w。連法院都覺得邏輯問題需要明確自己的反訴,網友則表示“到底想要怎麼樣,自己搞清楚了沒”
如今蔡徐坤人氣如日中天,被告方又開始捨不得他的離開,今日開通審理時提出來兩個要求,要求不解約和要求解除合同賠償5000w。連法院都覺得邏輯問題需要明確自己的反訴,網友則表示“到底想要怎麼樣,自己搞清楚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