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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光縣人民檢察院 聯合相關部門打擊整治有毒“水晶泥”製品

4月24日,東光縣人民檢察院未檢部門聯合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集中開展“水晶泥”專項檢查整治行動, 對轄區內6所小學、幼稚園周邊的文具店、百貨店等場所進行排查。

近期一種小玩具"水晶泥"在中小學校園走紅, 據瞭解該水晶泥中含有毒物質硼砂, 硼砂是一種鹼性的化學物質, 具有一定的毒性, 國家法律明文規定食品中禁止添加硼砂。 攝入或者吸入硼砂對中樞神經系統、肝臟和腎臟都有負面影響,

皮膚反復接觸硼砂還會引起皮炎, 有研究報告顯示, 硼砂的成人中毒劑量為1-3克, 成人致死量為15克, 而嬰兒的致死量僅僅為2-3克。  

為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呵護孩子健康成長, 東光縣院未檢幹警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教育局溝通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及時到全縣學校周邊超市、文具店、玩具店,對售賣的“水晶泥”製品及硼砂類產品進行了專項排查,檢查是否存在經營“水晶泥”製品及硼砂類兒童產品等違法行為,並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銷售者宣傳了法律知識,告知其銷售此類產品的危害性和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

掌握到具體情況後, 東光縣人民檢察院未檢部門立刻行動, 以立足檢察監督職能,努力實現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護,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向轄區6所小學、幼稚園發放“遠離有毒水晶泥玩具倡議書”9000餘份, 並向學校負責人提供東光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和頭條號加以關注、更好地向學生家長宣傳。 同時向東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東光縣教育局發出書面檢察建議。 建議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加強對小學、幼稚園附近銷售 "水晶泥"的商戶進行排查, 並對"水晶泥"三無產品來源深挖細查,依法處理。建議縣教育局對轄區內小學及幼稚園的學生及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工作,一旦發現校園周邊有“水晶泥”銷售情形需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保護好未成年人權益。

(圖文:劉淑昆 代亞楠)

並對"水晶泥"三無產品來源深挖細查,依法處理。建議縣教育局對轄區內小學及幼稚園的學生及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工作,一旦發現校園周邊有“水晶泥”銷售情形需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保護好未成年人權益。

(圖文:劉淑昆 代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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