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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於分散式光伏10GW規模說法的理解

經過分析, 個人認為:李局長10GW的規模指標, 應該是指《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稿出臺之後、給予納入省級指標管理的“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項目。

1、嚴控背景下, 10GW說法引起廣泛關注

4月24日, 國家能源局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 發佈2018年一季度能源生產運行情況,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重點介紹了光伏產業發展情況, 並提出:

推進分散式光伏健康發展。 近年來分散式光伏發展迅速, 已經成為光伏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今年擬安排1000萬千瓦規模用於分散式光伏建設。

光伏行業很多人驚呼,

1~3月分散式已經並網7.685GW, 那剩下的9個月只有2.315GW?

中央1套、4套節目都對此作了報導, 可見其影響之大。

從昨天開始, 不斷有人問我對10GW的看法,

在此一併解釋。

首先聲明, 這僅僅是個人理解, 由於時間關係, 尚未與行業專家交換過意見, 有可能是錯的。

對於10GW的規模, 個人的理解如下。

2、分散式光伏專案分4類進行管理

未來, 分散式光伏專案分4類進行管理, 具體如下面兩張表

表1:不受國家規模指標控制的專案

表2:受國家規模指標控制的專案

第一類:戶用項目

個人感覺, 由於戶用光伏專案規模小、非常分散, 很難進行指標控制;同時, 國家對於戶用專案一直持支持態度。

因此, 個人認為, 戶用專案應該是不受規模指標限制的, 不包含在10GW的規模指標內。

第二類:村級扶貧單獨給予指標

這個不需要過多解釋, 2018年的《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已經提出:“十三五”期間村級扶貧總規模為15GW。

昨天李司長也介紹了, 2016年給予2.18GW村級扶貧的指標, 2017年給予4.18GW村級扶貧的指標, 未來還將繼續積極推薦村級光伏扶貧工作。

因此, 村級扶貧應該不包含在10GW的規模指標內。

第三類:全額上網分散式

根據國家之前發佈的《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全額上網的分散式光伏項目、6~20MW的小型光伏電站, 都納入國家規模指標管理(如表2所示)。 根據2017年下發的《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 2018年全國的規模指標一共為13.9GW, 考慮到部分省份在《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中, 很多橙色省份的裝機量要減半, 最終的規模指標可能只有11.7GW。

這11.7GW包含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專案、集中式光伏扶貧、農光互補和漁光互補等地面分散式、全額上網分散式四部分!不可能單獨給全額上網分散式10GW的指標。

同時, 已經納入國家規模指標管理的, 不可能再單獨給指標。

因此, 這10GW不可能是給全額上網分散式的。

第四類:“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

在《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提出, “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由省裡管理, 即納入省級規模指標管理。

因此, 個人認為, 這10GW的盤子, 應該是給“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項目的。

3、10GW規模的時間範圍

在《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提出,

本辦法發佈前已完成備案, 並在備案有效期內建成並網的, 按原政策執行。

該辦法正式稿頒佈, 肯定要在5月份以後。 目前, 市場上已經有大量的分散式光伏備案的專案, 包含“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和“全額上網”的,預計規模在10GW以上。這類專案要執行原政策,很難受到規模指標的限制。

因此,《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稿出臺之前備案的項目,很難納入10GW的規模指標範圍之內。

4、結語

綜上所述,

個人認為:李局長10GW的規模指標,應該是指《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稿出臺之後、給予納入省級指標管理的“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項目。

對於2018年的分散式裝機,個人觀點如下

再次說明,這僅僅是個人理解,由於時間關係,尚未與行業專家交換過意見,有可能是錯的。

包含“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和“全額上網”的,預計規模在10GW以上。這類專案要執行原政策,很難受到規模指標的限制。

因此,《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稿出臺之前備案的項目,很難納入10GW的規模指標範圍之內。

4、結語

綜上所述,

個人認為:李局長10GW的規模指標,應該是指《分散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稿出臺之後、給予納入省級指標管理的“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項目。

對於2018年的分散式裝機,個人觀點如下

再次說明,這僅僅是個人理解,由於時間關係,尚未與行業專家交換過意見,有可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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