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積極探索維護公益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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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海江
自2017年7月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全面鋪開以來, 我院將履行檢察監督職能作為保護環境資源有效手段,
探索建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機制。 我院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 制定出臺了《中牟縣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 後我們在履職中發現, 中牟縣某街道辦事處轄區存在一處堆積長達2年之久的煤灰山, 嚴重破壞了土壤結構, 污染周邊生態環境。 我院立即依據方案啟動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機制, 向縣環保局、該街道辦事處發出檢察建議, 建議其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儘快清除煤灰山, 並恢復土地原狀。
主動履責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 為將該檢察建議落到實處, 我院多次組織縣環保局、該街道辦事處召開現場協調會。
主動探索用公益訴訟保護生態資源。 2017年12月20日, 由我院辦理的朱群秀非法破壞農用地案在中牟縣法院依法宣判, 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 緩刑三年, 並處罰金4萬元, 在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將涉案陶瓷城拆除, 恢復林地原狀。
作為河南省檢察院批准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我院在案件辦理中積極作為、忠誠履職, 對資源環境類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進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