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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工作來了!市檢一分院將招聘20名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內附公告)

朋友

你想穿上帥氣的檢察制服

協助檢察官辦理大要案

維護公平正義嗎

朋友

你想融入一個“全國檢察業務專家”

全國檢察技能比武十佳選手

北京市“百名法學英才”雲集的集體

與高手為伍嗎

朋友

你想踏踏實實地做事

在各種工作和培訓中收穫

全方位的成長和進步嗎

朋友

你想在地鐵旁的花園式單位工作

閒暇之余和同事們強健體魄嗎

朋友

你想做一份體面的工作的同時

獲得體面的報酬和工作保障嗎

那麼, 市檢一分院招聘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的機會不容錯過

招聘公告如下, 請仔細閱讀, 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也歡迎各位廣而告之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 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崗位為聘用制書記員, 負責協助檢察官從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程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 招聘人數共計20人。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城鎮戶口;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北京戶口且為法律專業的可放寬至大學專科學歷), 以法律專業為主,同等條件下有一年以上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五)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七)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員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能夠按照時限通過政審且合格。

三、招聘程式

(一)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以通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右側考試錄用專欄和公告公示欄查詢考試公告(http://www.bjjcy.gov.cn/),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24日18:00至4月28日18:00。報名網址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考試錄用專欄(網址同上)。

2.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佈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資訊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資訊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3.網上報名後,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資訊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等待通知領取准考證(2018年5月9日至5月11日)。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內容涉及時事政治、法律基礎、法律職業道德、檢察機關職能任務等。

2.筆試時間擬定2018年5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3.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

4.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5.筆試成績將於2018年5月18日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考試錄用專欄公佈。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後,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並以實際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2.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通知的時間範圍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進行資格複審,未進行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

(1)報名表影本(報名系統列印);

(2)身份證原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

(3)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報名人員提供加蓋管理部門公章的集體戶首頁影本和本人頁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影本;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影本;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于考察時提供);

(6)現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民委員會等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原件(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于考察時提供)。

以上影本均採用A4紙型,本人簽字並注明“與原件一致”。

3.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後,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測算綜合成績,並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在綜合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後,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五)聘用

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七年(含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聘用制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通過考試錄用程式納入政法專項編制或事業編制管理。

四、薪酬標準

轉正定級後,結合季度和年度考核情況,年薪約10萬元(含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二)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單位位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12號

聯繫電話:59909372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2018年4月25日

以法律專業為主,同等條件下有一年以上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五)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七)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員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能夠按照時限通過政審且合格。

三、招聘程式

(一)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以通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右側考試錄用專欄和公告公示欄查詢考試公告(http://www.bjjcy.gov.cn/),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24日18:00至4月28日18:00。報名網址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考試錄用專欄(網址同上)。

2.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佈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資訊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資訊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3.網上報名後,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資訊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等待通知領取准考證(2018年5月9日至5月11日)。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內容涉及時事政治、法律基礎、法律職業道德、檢察機關職能任務等。

2.筆試時間擬定2018年5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3.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

4.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5.筆試成績將於2018年5月18日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考試錄用專欄公佈。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後,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並以實際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2.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通知的時間範圍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進行資格複審,未進行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

(1)報名表影本(報名系統列印);

(2)身份證原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

(3)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報名人員提供加蓋管理部門公章的集體戶首頁影本和本人頁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影本;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影本;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于考察時提供);

(6)現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民委員會等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原件(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于考察時提供)。

以上影本均採用A4紙型,本人簽字並注明“與原件一致”。

3.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後,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測算綜合成績,並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在綜合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後,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五)聘用

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七年(含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聘用制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通過考試錄用程式納入政法專項編制或事業編制管理。

四、薪酬標準

轉正定級後,結合季度和年度考核情況,年薪約10萬元(含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二)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單位位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12號

聯繫電話:59909372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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