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家庭子女在禪城讀書
可享受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過程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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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
學前教育階段(幼稚園)
1
佛山市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
資助物件
對具有本市戶籍, 就讀於我市經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幼稚園家庭, 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滿3周歲的在園幼兒。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 均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在園學生;
(2)屬於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在園學生;
(3)屬於城鎮“三無”救濟對象的在園學生;
(4)孤兒。
資助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
2
廣東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
資助對象
在經禪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稚園(含公辦性質幼稚園)、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與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收費相當的幼稚園就讀的廣東省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前三年在園幼兒具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建檔立卡貧困戶(有扶貧手冊);
(2)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有相關證明);
(3)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有相關證明);
(4)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低收入家庭(有貧困證明);
(5)優撫對象、因公犧牲員警子女(有相關證明);
(6)殘疾兒童(有殘疾證或三甲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
(7)部分地區戶籍兒童, 如國家核定的680個貧困縣,
資助標準
每人每年1000元。
3
佛山市戶籍生學前教育補貼
對本市戶籍在園幼兒實行保教費補貼, 補貼標準為:
(1)禪城區內幼稚園就讀的禪城區戶籍生每人每年600元;
(2)禪城區內幼稚園就讀的區外市內戶籍生每人每年300元;
(3)禪城區外佛山市內幼稚園就讀的禪城區戶籍生每人每年300元;
(4)佛山市外幼稚園就讀的禪城區戶籍生每人每年600元。
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
資助物件
具有本市戶籍, 就讀市內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 均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在校在園學生;
(2)屬於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在校在園學生;
(3)屬於城鎮“三無”救濟對象的在校在園學生;
小學每人每年1000元, 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
高中教育階段
1
普通高中資助物件
對具有本省戶籍, 並就讀我市普通高中學校由我省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並正在享受城鄉“低保”家庭的學生或者符合我市城鄉特殊困難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政策的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
對具有我市戶籍, 並就讀我市或市外普通高中學校的“低保”家庭學生或者符合我市城鄉特殊困難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政策的學生按照現行公辦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全額免收。
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 每人每年2000元。 學雜費,省一級學校每人每年2470元, 市一級學校2280元, 區一級學校2090元,
2
中職學校資助對象(一、二年級學生)
本市戶籍學生, 經縣(市、區)以上民政扶貧機構認定並正在享受低保困難補助, 依低保證和低保金額領取存摺界定;
本省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省下達“雙轉移”招生計畫、經我市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錄取, 依當地民政扶貧機構確認界定;
外省戶籍學生, 經省、市、區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錄取、經當地民政扶貧機構確認並正在享受低保困難補助, 依當地相關低保證和低保金領取證明界定。
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 每人每年2000元。
大學新生
資助對象
本市戶籍入讀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
給予一次性學費及路費的資助, 省內專科層次補助4,500元, 省外專科層次補助5,000元;省內本科層次補助5,500元, 省外本科層次補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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