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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店購物僅看信用值到底靠譜麼?食藥監終於下狠手了

網紅蛋糕店遇上較真消費者, 栽了。

成都市成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確認, “盒子蛋糕店”的淘寶店鋪使用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系偽造。

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4月24日表示, 該局已於20日責令“盒子實驗室”停止經營、配合調查, 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此前, 淘寶方面以證件涉嫌造假關閉了“盒子實驗室”的淘寶店鋪。

網友懷疑許可證造假

網友@醒醒好吧 名叫張蕾的行政審批。 也就是說, 如果成華區張嬿婉商貿部辦理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那麼發證機關應為成都市成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此外, 去年上半年就辦理的證件, 只要是正規的, 肯定可以通過官網輸入企業名稱及許可證號查詢到相關資訊。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由JY規定,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 不得超範圍經營。

《辦法》還規定, 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 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資訊,

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資訊真實。

目前, “盒子實驗室”的淘寶店鋪已被關閉, 其微店尚能打開, 但所有商品已全部下架。

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進一步調查

“盒子實驗室”實際名稱(線下實體店)為“南京市玄武區么零么食品店”。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 南京市玄武區么零么食品店(以下簡稱“么零么食品店”)為個體工商戶, 經營者為黃一韜, 經營場所位於玄武區仙鶴門仙鶴新天地廣場03幢502室, 經營範圍:食品銷售(按食品經營許可證所列項目經營)。

么零么食品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顯示, 該店的經營項目為“預包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散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熱食類食品銷售”, 但不包括“糕點類食品制售”。

也就是說, 么零么食品店根本不具有在任何地方制售糕點類食品的資質。

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23日回復稱, “盒子實驗室”制售了糕點類商品,

但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上並未包含有糕點類食品制售的經營項目, 該局已於4月20日前往現場調查, 責令其停止營業, 同時關閉線上銷售管道。

24日, 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再次回應澎湃新聞稱, “盒子實驗室”目前已全面停業。 由於淘寶方面先於該局介入前就關閉了“盒子實驗室”的淘寶店鋪, 因此調查人員暫不瞭解“盒子實驗室”涉嫌使用假的許可證一事。 該店的負責人正在老家, 需要等其回到南京後配合進一步調查。

此外, 據前往現場調查的工作人員回饋, “盒子實驗室”的經營場所環境比較乾淨, 工作人員制售食品都是戴著口罩和手套。

律師觀點:經營者應有審慎的審核義務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曄認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因此,“盒子實驗室”只有在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獲得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方可在新的經營項目內從事經營活動。

其二,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陳曄認為,在本例中,“盒子實驗室”在淘寶店鋪中上傳“成華區張嬿婉商貿部”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向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違反了相關規定。即使確系通過協力廠商取得該許可證,但是作為一個完全的行為能力人,具有審慎的審核義務,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許可證系偽造,因此蛋糕店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同時,如果確有證據表明該證系協力廠商代辦,那麼按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偽造證書的協力廠商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因此,“盒子實驗室”只有在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獲得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方可在新的經營項目內從事經營活動。

其二,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陳曄認為,在本例中,“盒子實驗室”在淘寶店鋪中上傳“成華區張嬿婉商貿部”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向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違反了相關規定。即使確系通過協力廠商取得該許可證,但是作為一個完全的行為能力人,具有審慎的審核義務,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許可證系偽造,因此蛋糕店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同時,如果確有證據表明該證系協力廠商代辦,那麼按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偽造證書的協力廠商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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