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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擊!黃埔開始嚴厲整治校外培訓機構!這幾家機構被責令限期整改

提高班、尖子班、精英班……

現如今

校外培訓越來越火

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

很多家長都把孩子送去

各式各樣的培訓機構

但是社會上的教育培訓班魚龍混雜

有些不僅加重了

孩子們的學習負擔

更讓孩子產生了厭學情緒

影響了校內的正常教學

甚至還有個別老師

白天在學校上課

晚上自己弄個補習班

白天不講、晚上講

課上不講, 課下講

倒逼著學生到校外有償學習

把學生當成了自己的“錢袋子”

……

那校外培訓就沒有人管了嗎?

管!必須管!

現!在!

黃埔區教育局出手了!

近日

我區召開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

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正式啟動

這意味著

黃埔的校外培訓機構

將套上“緊箍咒”啦!

4月23日下午, 區教育局牽頭聯合公安、消防、城管及街道等相關部門, 對區內無證培訓機構進行了初步清查。 此次清查選取了無證機構較為集中的東薈城公寓樓及臨街的科源大廈作為清查點。

在東薈城公寓, 檢查組共檢查了童樂教育、大耳朵教育、思文教育、摩根英語等4家機構, 均屬於有照無證類型。 在詳細瞭解辦學內容及辦學條件後, 檢查組提出整改建議及指引;此外, 對現場多家關門未營業的機構, 也都留下了辦學指引和聯繫方式。

專項治理行動的對象究竟是誰?

整治內容有哪些?

小編給你一一梳理

為了孩子

再忙也要看

▌治理對象

1、校外培訓機構

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門審批的以及無照無證面向中小學生舉辦教育類培訓業務的培訓機構(含託管機構)。

2、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教研機構

包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及學校管理層、教職員工,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學研究機構。

▌治理內容

➤安全隱患

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根據整改的難易程式及合理需要,整改期限為1-3個月。整改期間要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整改。

➤無照無證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導其在停止辦學期間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有照無證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對已無實際經營、依法應當予以吊銷的,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師資情況等,在培訓期間全程向社會公佈並保留資料備查。校外培訓機構要保存培訓過程材料(如教案、教學計畫、課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校外培訓機構要把學生參加培訓形成的過程材料發給家長,接受家長監督。

➤培訓與招生掛鉤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不規範辦學行為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培訓機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行為

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並開展賽前培訓、賽後輔導;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人員在試題命題、品質檢測命題中,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堅決查處教研機構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

➤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根據初步摸查

目前在我區工商部門註冊的經營範圍

涉及輔導、培訓的企業有2132家

個體工商戶327戶

如果您發現身邊的

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以上違規行為

記得向區教育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及郵箱

電話:020-82509562

郵箱:gzhpjy@163.com

最後小編叨叨兩句

比起盲目報班

打擊孩子的學習積極性

不如從激發他們內在的學習動力開始

讓孩子感受學習的樂趣

主動學習

素材來源丨區教育局

圖文整理丨陳新光、一傑

編輯丨一金

轉載請聯繫丨廣州黃埔發佈

專項治理行動的對象究竟是誰?

整治內容有哪些?

小編給你一一梳理

為了孩子

再忙也要看

▌治理對象

1、校外培訓機構

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門審批的以及無照無證面向中小學生舉辦教育類培訓業務的培訓機構(含託管機構)。

2、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教研機構

包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及學校管理層、教職員工,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學研究機構。

▌治理內容

➤安全隱患

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根據整改的難易程式及合理需要,整改期限為1-3個月。整改期間要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整改。

➤無照無證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導其在停止辦學期間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有照無證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對已無實際經營、依法應當予以吊銷的,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師資情況等,在培訓期間全程向社會公佈並保留資料備查。校外培訓機構要保存培訓過程材料(如教案、教學計畫、課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校外培訓機構要把學生參加培訓形成的過程材料發給家長,接受家長監督。

➤培訓與招生掛鉤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不規範辦學行為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培訓機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行為

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並開展賽前培訓、賽後輔導;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人員在試題命題、品質檢測命題中,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堅決查處教研機構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

➤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根據初步摸查

目前在我區工商部門註冊的經營範圍

涉及輔導、培訓的企業有2132家

個體工商戶327戶

如果您發現身邊的

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以上違規行為

記得向區教育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及郵箱

電話:020-82509562

郵箱:gzhpjy@163.com

最後小編叨叨兩句

比起盲目報班

打擊孩子的學習積極性

不如從激發他們內在的學習動力開始

讓孩子感受學習的樂趣

主動學習

素材來源丨區教育局

圖文整理丨陳新光、一傑

編輯丨一金

轉載請聯繫丨廣州黃埔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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