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9日,
善林金融實際控制人周伯雲向上海警方投案自首後,
社會輿論和廣大投資者一直關注案件進展。
通報稱, 周伯雲在自首時已承認,
經警方調查, 善林金融採用傳統的門店推銷與互聯網行銷相結合的“線上”、“線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自2013年10月起, 犯罪嫌疑人周伯雲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 在全國開設1000餘家線下門店, 招聘員工並進行培訓後, 通過廣告宣傳、電話推銷及群眾口口相傳等方式, 以允諾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額利息為餌, 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所謂的“鑫月盈”、“鑫季豐”、“鑫年豐”、“政信通”等債權轉讓理財產品。
通報指出, 善林金融通過推出各種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財產品, 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形成資金池, 供周伯雲等人任意使用。 為了使“善林金融”這家公司看起來“家大業大”, 更是不惜花費公眾巨額資金, 大規模開設線下門店, 支付員工高額工資和高額提成, 同時做足包裝宣傳, 在民眾中營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 騙取投資者的信任。
經查, 善林金融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並無盈利能力, 其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償還前期投資人到期本息,
警方提示, 公安機關現正對此案開展全力偵查, 將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的損失。 請各地投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影本、合同影本及投資、轉帳憑證等有關資料到本人戶籍地或者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或派出所登記、報案, 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