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4月25日消息 昨天下午, 嶗山法院順利執結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成功幫助申請執行人閻某清除擋住其正常通行的石頭、樹枝等雜物, 恢復正常通行, 保障了正常生活。
被雜物堵住的上行路
據瞭解, 案中閻某和尹某、李某系鄰居, 因修繕房屋的問題, 雙方多次發生糾紛, 甚至發生爭執、鬥毆。 後來, 尹某和李某就用石頭、樹枝等雜物堵住閻某家門口, 致使閻某及家人無法正常出行。 閻某和尹某、李某多次協商, 兩人仍然拒不清除雜物, 閻某無奈之下將兩人起訴至嶗山法院, 要求尹某和李某清除雜物, 保障其通行的權利。 嶗山法院經過審理, 判決尹某和李某排除妨礙、將堵在通行道路上的障礙物移走。 但是判決生效後, 尹某和李某仍拒不履行, 於是閻某向嶗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嶗山法院法官到現場觀看情況
嶗山法院受理該案件後, 即向尹某和李某送達執行通知書, 責令其限期清理障礙物。 但是尹某和李某在執行通知書限定期限內未履行。 因為案件屬於鄰里糾紛, 本著化解鄰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原則, 嶗山法院執行法官多次約談尹某和李某, 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希望他們能自動履行判決書的內容,
雜物清除後道路恢復暢通
4月24日下午, 嶗山法院執行法官和法警驅車趕到尹某和李某家中, 向其宣讀執行決定、釋明執行依據,
法貴在行, 也難在行, 執行難一直是困擾社會多年的難題, 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利益, 也不利於維護司法權威。
通訊員 張玉萍 文 劉子琳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