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2日《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的印發開始, 到各個地方整治方案的陸續出臺。 校外培訓託管機構風雨真正的臨了:
一、整治內容
1)治理無證無照、經營範圍與實際不符的教育培訓機構等。
2)規範辦學行為, 包括發佈虛假廣告或進行虛假宣傳,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 ”“提前教學” “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 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3)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4月23日江蘇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方案正式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的主要任務和整改要求為:!決定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二、解決方案:
1、合作辦學:資源分享, 無論是硬體、軟體, , 只掛靠證件, 辦學條件;
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在合作辦學最忌諱的就是利益的分配及工作的協調中, 一定要做好書面協議及合作誠信, 在問題出現時做到有效高效溝通, 在長遠角度上來看, 選擇讓一家有資質的機構授權,
2、資質掛靠, 才是真正解決培訓機構正常化唯一方法
1)長期掛靠:這種方式, 是長期的, , 適合較大規模的, 也適合連鎖機構。 “學大教育”, 就是採用這樣的方式..
2)註冊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 是總公司經營地區的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