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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藥品選購消費提示,這些藥品廣告別再信了!

4月25日,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消費提示, 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藥品時不要相信以下藥品廣告:

1.

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2.

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的。

3.

與其他產品(包括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食品等)的功效和安全性進行比較的。

4.

違反科學規律, 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症狀的。

5.

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內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藥為“天然”藥品, 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的。

6.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該藥品為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等內容的。

7.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服用該藥能應付現代緊張生活和升學、考試等需要, 能夠説明提高成績、使精力旺盛、增強競爭力、增高、益智等內容的。

8.

其他不科學的用語或者表示, 如“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制法”等。

9.

含有免費治療、免費贈送、有獎銷售、以藥品作為禮品或者獎品等促銷藥品內容的。

10.

含有“家庭必備”或者類似內容的。

11.

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內容的。

12.

含有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的。

13.

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

14.

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15.

含有軍隊單位或者軍隊人員的名義、形象。 利用軍隊裝備、設施從事藥品廣告宣傳。

16.

含有涉及公共資訊、公共事件或者其他與公共利益相關聯的內容, 如各類疾病的資訊、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或者醫藥科學以外的科技成果。

17.

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繫辦法、診療專案、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醫療(熱線)諮詢、開設特約門診等醫療服務的內容。

如果遇到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領域的消費問題, 大家千萬不要慌, 記得拿起手中的電話, 撥打“12331”, 我們的工作人員會第一時間為您維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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