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鄉下, 我爸媽只有我一個孩子, 我雖然是個女孩子, 但是我爸媽都不嫌棄我, 因為家裡窮媽媽身體不好, 爸媽才沒有再要第二個孩子的。 我的成績很好, 我爸媽也努力供我上大學。
大學是外省的學校, 那時候雖然我有了一個手機, 但是鄉下的父母沒有。 所以, 我還是會寫信寄回去給他們的。 在學校我認識了一個男孩子, 他給我一種很踏實的感覺, 我們交往的時候, 我覺得自己很依賴他。
我們約好畢業後就一起留在這裡工作, 我知道在這裡錢也能掙得多一點, 這樣父母的晚年會過得比較舒服。 我實習的時候, 工資不是很高, 只有800.男朋友提出讓我搬去和他一起住, 他還和我保證絕對不會亂碰我的, 我才答應了。
和男朋友同居了兩年, 什麼也沒有發生。 我們訂婚的那天, 我喝多了, 我們才真正在一起。 但是, 在婚禮前兩個月, 男朋友居然要分手。
他說就算我們訂婚了, 但是婆婆一直不滿意我, 嫌棄我就是鄉下出來的, 還不斷給他介紹女孩子。 結果又一次, 他不小心和那個女的發生關係, 那個女的懷孕了要他負責。 那一刻, 我只覺得他髒, 就分手了。
三年後, 聽說前男友和他有錢的那個老婆離婚了, 女方家還給了他100萬, 他居然有臉來求我複合。 我直接給他發了一張我和老公的照片, 照片上的我已經懷孕5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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