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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包”的代價

秦某因醉酒駕車被判刑, 駕照被吊銷, 後又無證駕車引發車禍, 致人死亡, 被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公訴期間, 江夏區檢察院發現秦某妻子李某在該案中存在“頂包”行為, 意欲為秦某攬下罪責, 涉嫌包庇罪。 該院分別對二人提起公訴。 2月, 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 又以包庇罪判處李某拘役三個月, 緩刑四個月。

2017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 醉駕還在緩刑期的秦某下班後無證駕車, 載著妻子李某準備回家, 車輛駛入江夏區紙坊街江花大道路段時, 不慎將路面一名清潔工人撞倒。

事故發生後, 秦某想到自己還在緩刑考驗期內, 駕駛證已經被吊銷, 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償。 將傷者送到醫院的同時, 秦某與妻子商量由妻子李某為其“頂包”。 當晚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公安機關調查時, 李某始終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 意欲為秦某攬下罪責。 次日, 通過調取監控公安機關發現秦某才是真正的肇事司機, 遂將秦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江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江夏區檢察院收到案件後, 認為李某“頂包”行為同樣觸犯了我國刑法, 涉嫌包庇罪, 通知公安機關補充調查, 移送李某。

考慮到李某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 罪責相對較輕, 且二人有兩個尚在讀書的小孩需要撫養, 江夏區檢察院建議法院對李某判處緩刑,

得到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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