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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金融法院將落戶上海,審哪些案子?下一家在哪?

8年時間, 地方的呼喚終於得到中央的回應, 長期論證的議題終於讓頂層設計落地。

25日,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早在2010年1月, 上海市多位政協委員就表示, 法治環境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因素, 可以考慮適時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

2018年3月末,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為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定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對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 會議強調, 目的是完善金融審判體系,

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 任務是要圍繞金融工作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圖文無關 配圖來源中新網

為何此時設立?

時值改革開放40周年, 中國金融領域頻頻向外推進, 博鼇亞洲論壇上中國央行行長易綱公佈了中國金融開放“11條”新政策,

並透露年內有望落地“滬倫通”。

從去年十九大到今年兩會,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准脫貧、污染防治這三大攻堅戰屢屢成為關鍵字, 而防範金融風險則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關鍵一環。

既要開放又要穩定。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告訴中新社國是直通車, 此時設立金融法院具有鮮明的時代意義和重大歷史背景, 中國金融經過多年發展已步入到了一個著重為實體經濟服務、防範化解風險歷史階段。

田利輝指出, 當前, 強監管、嚴監管的一系列措施不斷推出, 為穩定金融市場發展, 金融法院的設立為監管加了砝碼, 可看出國家在維護金融穩定、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和彌補金融監管漏洞方面的決心,

釋放出了“以法治金、以法治市”的強烈信號。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在接受國是直通車採訪時說, 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已達到一定成熟度, 移動支付普及、互聯網金融興起, 直銷銀行、無人銀行的出現挑戰了傳統法律對金融新業態的認知和評價, 金融領域的糾紛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 專注于金融審判的金融法院此時應運而生。

為何設在上海?

針對這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今日在談及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意義時給出了答案。

周強認為, 上海金融法院設立有利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建設。

近年來, 上海市涉金融案件數量迅速增長,

設立上海金融法院, 將進一步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準, 統一裁判標準, 促進法律統一適用, 提升金融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為“到2020年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從另一個資料來看, 需求決定了供應。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今年1月25日披露, 上海法院積極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建立完善金融審判體系, 防範金融風險, 五年來共審結一審金融案件47.8萬件, 同比上升358.3%。

肖颯認為, 上海是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 境內外金融機構林立, 直接和間接融資市場發達, 互聯網金融火熱, 上海法院審理金融案件的基礎好, 審判人員的金融案件審理經驗豐富,

這也是在上海成立首家金融法院的原因。

田利輝說:“上海作為中國國際金融中心, 其法治環境是核心競爭力, 是軟實力的主要部分, 如果要繼續提高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上海就要更好的法治環境, 在這樣一個金融相對發達的城市, 去設置中國首家金融法院, 對於上海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發展會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管轄哪些案子?

根據草案,上海金融法院專門管轄上海市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周強介紹,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借款、票據、信用證、證券、期貨、保險、融資租賃、典當、金融仲裁等一審、二審和再審金融商事案件;

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金融監管機關為被告的一審、二審和再審涉金融行政案件;

上海市轄區新型、重大、疑難、複雜的一審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指定由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期貨交易所等為被告或者第三人履行職責引發的一審民事、行政案件。

肖颯指出,此次草案中對金融法院管轄案件範圍並沒有規定跨區域的審查,之所以這樣規定,必然是考慮到上海金融法院設立的重要性以及創新性。

作為一個新的事物,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設立前未考慮到的新的問題,將金融法院審查範圍控制在一定的區域內,既有利於新問題的快速有效解決,同時還能避免問題影響的範圍過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甚至對新的制度產生損害。因此,在金融法院審查範圍的確定上堅持穩步推進的原則,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適用範圍才是應當堅持的。

下一家在哪?

田利輝認為,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是中國政府對於改革工作先行先試、試點優先的一貫思路所決定的,未來,中國會先在根據上海金融法院的運行情況,觀察其優劣之處,總結經驗分析問題,這樣有助於提高下一步在其他城市設立金融法院的可能性,“金融法院是中國金融發展和法治結合的重要一步,相信會推廣到其他地方。”

有分析認為,儘管首家金融法院將落戶上海,但全國各地都需要金融法院的支援,尤其是東部沿海等金融發展較快的城市,很多金融違法案件需要金融法院的處理,更專業化的處理,可以有效地防止金融案件的層出不窮。

當前,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P2P等網貸成為熱點,但這其中隱含巨大風險,金融法院可以更深度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現階段很快建立多家金融法院困難性比較大,中國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設立金融審判庭,配備專業的審判人員,專門審理日益增多的、愈益複雜的金融案件,從而不斷積累金融審判的“知識”。

作者:夏賓

編輯:楊佳欣

管轄哪些案子?

根據草案,上海金融法院專門管轄上海市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周強介紹,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借款、票據、信用證、證券、期貨、保險、融資租賃、典當、金融仲裁等一審、二審和再審金融商事案件;

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金融監管機關為被告的一審、二審和再審涉金融行政案件;

上海市轄區新型、重大、疑難、複雜的一審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指定由上海市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期貨交易所等為被告或者第三人履行職責引發的一審民事、行政案件。

肖颯指出,此次草案中對金融法院管轄案件範圍並沒有規定跨區域的審查,之所以這樣規定,必然是考慮到上海金融法院設立的重要性以及創新性。

作為一個新的事物,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設立前未考慮到的新的問題,將金融法院審查範圍控制在一定的區域內,既有利於新問題的快速有效解決,同時還能避免問題影響的範圍過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甚至對新的制度產生損害。因此,在金融法院審查範圍的確定上堅持穩步推進的原則,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適用範圍才是應當堅持的。

下一家在哪?

田利輝認為,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是中國政府對於改革工作先行先試、試點優先的一貫思路所決定的,未來,中國會先在根據上海金融法院的運行情況,觀察其優劣之處,總結經驗分析問題,這樣有助於提高下一步在其他城市設立金融法院的可能性,“金融法院是中國金融發展和法治結合的重要一步,相信會推廣到其他地方。”

有分析認為,儘管首家金融法院將落戶上海,但全國各地都需要金融法院的支援,尤其是東部沿海等金融發展較快的城市,很多金融違法案件需要金融法院的處理,更專業化的處理,可以有效地防止金融案件的層出不窮。

當前,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P2P等網貸成為熱點,但這其中隱含巨大風險,金融法院可以更深度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現階段很快建立多家金融法院困難性比較大,中國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設立金融審判庭,配備專業的審判人員,專門審理日益增多的、愈益複雜的金融案件,從而不斷積累金融審判的“知識”。

作者:夏賓

編輯:楊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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