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在2018年迎來一個轉捩點, 土地確權、戶籍改革、扶貧攻堅等都在今年有新的變化。 今年除了要完成土地確權, 進一步更加全面的取消農業戶口, 還將開始安排大批貧困農民搬遷。 國家不但在政策上大力支持, 比如提出和開展鄉村振興戰略, 投入大量資金農村補貼和農村建設。 這都在表明農村正處於發展的大好時機, 未來是一個個美好的藍圖, 但在這繁榮發展的背後, 也出現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比如農村土地和房屋違規亂象, 甚至對農村改革發展、村容村貌等產生不良影響。
對此, 國家也推進農村發展, 同時也會整頓違規行為。 其中, 今年開始, 農村4種違建房面臨拆除, 村幹部要忙了, 將帶頭拆除。
第1種:不在規劃區內的房屋
農村建房不能隨意選址的, 必須要在規劃區建房。 一些地方是禁止建房的, 比如自然保護區內、鐵路、高速公路旁等,
第2種:房屋無人繼承、長期未修繕成了危房
農村土地改革, 盤活土地資源, 提高土地利用率。 近年來隨著人口流動, 越來越多的人離開農村,
第3種:肆意在耕地上建房子
耕地是咱農民種植農作物的, 不能用來建房子住。 國家對農村耕地保護力度加強,
對咱農民來說, 建房是大事, 也是不容易的。 今後建房要按照規定, 違規被拆除, 那麼辛辛苦苦半輩子掙錢打水漂, 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