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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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給我講過這麼個故事:
1948年2月, 我去縣城做幾位知名知識份子的統戰工作。 離開縣城時被一個叛徒發現了。 我被抓進了警察局。
這個叛徒是我原來的領導。 有一次他堅持要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攻打縣城。 我堅決反對, 據理力爭, 終因他是上級, 戰鬥還是打響了。
這次戰鬥失敗了。 他臨陣投敵了, 做了國民黨警察局的副局長。
解放的曙光已現, 他似乎知道自己走到了末路, 便把氣全撒我身上了, 親自動手對我實施酷刑。 駐縣城國軍的團長聞訊趕來了。 一到刑訊室便大聲喊道:“真是冤家路窄啊。 呂賢蔚, 扒了你的皮我能認出你的骨頭。 就是你帶人抄了我的家, 活活氣死了家父。 這筆賬今天我要和你清算了!”
他說得我一頭霧水, 我根本不認識他, 便沒理他。 做好了赴死的準備。
他把我帶走了, 說要用馬拖死我然後喂野狗。
到了城外, 他卻把我放了,
他騎著馬走了。
後來組織上一直沒弄清他的動機, 只知道他去了臺灣。 我一輩子也沒能說清楚這件事。
現在想來只有三種可能。 一他可能是與組織斷了關係的黨員, 二可能是沒有暴露身份的潛伏黨員, 三可能是同情革命的進步人士。
“那會不會其實這個團長只是個善良的人。 他打內心認同了新中國呢?”我問。
父親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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