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 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 不少勞動者必需延長工作時間。 當然, 勞動者因此也能依法獲得相應的加班報酬。
“五一”國際勞動節, 如果勞動者需要加班, 加班工資怎麼算?
標準工時1995年頒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明確, 我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加班, 其實就是延長工作時間, 具體又可分為:加班、加點。 加班, 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 加點, 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工作, 包括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 共3天。 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根據相關法規
用人單位在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4月29日到30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不給補休, 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 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 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 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 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以上海為例, 按照4月1日起上海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420元計算, 勞動者在5月1日當天加班, 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333元。 如果3天都加班、不調休, 加班工資至少有778元。
小編向所有需要加班的勞動者道一聲:
辛苦啦!
來源 | 新華社(微信號xinhuashefabu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