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鐵深圳公安處4月24日通報稱, 31歲男子溫某利用職務之便, 先後三次用莫桑石換走了珠寶公司展廳首飾中的鑽石, 共計16.2克拉, 價值人民幣388萬元。 事發後, 溫某畏罪潛逃, 被公安機關上網通緝。 日前, 深圳鐵路公安處民警在廣州將溫某抓獲歸案。
經查, 31歲男子溫某原是深圳某珠寶有限公司的銷售代表, 涉嫌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5月22日期間, 利用職務之便, 通過事先打磨好的相同大小、切工、規格的莫桑石, 先後三次替換公司展廳鑽石鑲嵌飾品中的鑽石, 共計16.2克拉, 價值人民幣388萬元。 該公司經理發現首飾中的部分鑽石被人偷樑換柱,
4月23日, 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車站派出所接到一條線索:涉嫌職務侵佔轉走鑽石16.2克拉的在逃人員溫某在廣州東站附近出現。 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縝密追蹤, 最終掌握到了溫某的行蹤, 在廣州市越秀區某社區將溫某抓獲歸案。 並於4月24日移交深圳羅湖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