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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工4年,回來給我一張銀行卡,查清卡內餘額我們去了民政局

我跟老公是因為家庭中的糾葛走到一起的, 根本沒有一點個人的意願在裡面, 說實話, 我們對彼此真的沒什麼感情。 老公家在鎮上,

父母是做生意的, 在我們老家, 老公家裡也算是有錢人了, 雖然有這樣好的家庭基礎, 但老公卻很不爭氣, 他在當地是個出了名的混混, 好吃懶做, 是出了名了啃老族, 很多女孩兒覺得他沒有擔當, 都不願意嫁給老公。

而我家則是一個村裡的, 因為家庭條件不好, 所以初中畢業以後就在鎮上打工了, 後來老公的父母到我家裡說媒, 說是會給我家豐厚的彩禮錢, 父母本來就重男輕女, 他們也想拿到這筆錢, 然後給弟弟去媳婦兒, 為了這筆錢, 於是我父母就答應了把我嫁給老公。

雖然老公不靠譜, 但婚後公婆對我還不錯, 我們相處挺融洽的, 結婚差不多一年的時候老公提出自己要外出打拼, 當時他態度挺堅決的, 我跟公婆也只好答應了, 這樣一走就是四年, 四年裡老公從來沒有回來過, 跟我們的聯繫也很少, 期間一直是我在給公婆幫忙, 幫著照顧家裡生意的。

終於, 前段時間老公回來了, 回來後老公跟變了個人一樣, 他給了我一張銀行卡, 說是對我的補償, 還跟我提出了離婚,

說我們彼此沒有感情, 不想再這樣浪費時間了, 一切太突然了, 老公提出的要求也讓我挺意外的。

事後我去查了卡裡的餘額, 裡面一共有三十萬, 想想老公說得也有道理, 於是我同意了離婚, 還約了老公一起去民政局。 得知這個事情以後公婆很反對,

婆婆說她捨不得我, 就想讓我當她的兒媳, 見婆婆這樣我心裡也很難受, 突然我又開始猶豫了, 大家說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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