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寧4月25日訊(通訊員 李為霄)趁同事離開派送包裹之機, 快遞派送員潘某使用偷配的鑰匙打開快遞車車門, 將裝有價值35000余元黃金首飾的包裹盜走。 2018年4月25日, 南寧市興甯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將潘某提起公訴。
潘某身為南寧某物流公司的快遞派送員, 平時大手大腳的他手頭一直缺乏資金。 2017年12月26日下午2點左右, 潘某在工作中發現同事有一件裝有黃金首飾的包裹需要派件, 遂產生偷盜的念頭。 潘某先躲藏在同事派送點附近伺機行動, 當發現同事停好車前去派送時, 其用事先配好的鑰匙打開該同事快遞配送車車門,
經南寧市興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 潘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 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8年4月25日, 南寧市興甯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將潘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