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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51人被紀委處理 這些事不能幹!

2018-05-01 07:09 | 樂清日報全媒體、清廉樂清、樂清發佈

今年以來, 樂清市紀委緊盯“四風”問題和消極怠政, 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和作風建設大力開展“十大行動”, 有力保障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記者瞭解到, 目前已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78起、破壞營商環境問題33起, 共處理人員51人, 包括黨紀政務處分15人、誡勉談話處理15人、通報批評3人。 “十大行動”分別為:

“四風”問題嚴查糾行動、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黑惡護傘重懲治行動、政治紀律大巡察行動、基層作風眾評議行動、重點工作強落實行動、清零掃尾強推進行動、行政審批高提效行動、民生服務大優化行動、農村“三資”大整治行動。

為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細, “十大行動”專項任務每項行動都明確列出目標任務和具體工作措施, 共制定36項具體工作措施, 如明確提出2018年全市“三公”經費預算數在上年基礎上只減不增、農村集體“三資”實現“零白條”等目標, 做到有的放矢。 同時, 針對每個專項任務, 逐一明確對應的具體牽頭單位、配合單位、責任單位, 共涉及牽頭單位25家、配合單位53家, 確保各責任單位不缺位元、不越位、不錯位。

特別是“十大行動”推行過程中, 市紀委尤其注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用好問責利器, 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其中, 市紀委已開通“糾四風、治怠政”監督舉報直通車, 設立舉報曝光平臺(舉報電話:12388),

在全市1461家營商環境效能監測點公佈舉報電話和舉報二維碼,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對參加‘萬人雙評議’的科室、基層站所(辦事視窗)發生破壞營商環境典型問題的, 經查實後一律直接列為當年度‘群眾不滿意科室’‘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 其主要負責人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予以免職, 1年內不安排職務。 ”樂清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原標題《這些事不能幹, 樂清51人被紀委處理!》, 見習編輯 張亦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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