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報全媒體消息(通訊員李媛 胡川)4月18日一早, 勞動者汪彩鳳向江夏區勞動爭議仲裁院反映在宜都市東信勞務服務部工作了29天后離職, 但是公司一直未發工資。 仲裁院立案室工作人員瞭解到汪彩鳳工資是記時工資標準, 每天工作8小時每小時15元, 工資合計3480元整。 工作人員為汪彩鳳講解政策和申請仲裁的程式, 並主動聯繫用人單位調查情況, 核實後積極協商。 經過多次溝通, 講解勞動相關法律知識, 後定於下午1點來區仲裁院進行調解。
下午1時許, 東信勞務服務部負責人與汪彩鳳在仲裁院工作人員主持調解下,
此次案件協商有效化解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矛盾糾紛, 區仲裁院一直致力於引導勞動爭議雙方通過案外調解有效解決各項勞動爭議。 2017年, 江夏區仲裁院共調解案件188件, 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