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山東: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日前, 山東省教育廳發佈了《山東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通過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加強教育管理服務, 科學監管校外培訓機構等措施,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從2018年起, 將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納入省教育廳學生課外負擔監測, 監測結果全省公佈,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規範校內辦學行為, 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規範課程開設。 必須堅持“零起點”教學, 嚴格執行教學計畫, 嚴禁“超綱教學”“提前教學”, 堅決防止課外、校外的提前教學衝擊正常教學計畫。

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課後作業, 小學三年級及以上課後作業按照要求嚴格控制。 科學設計作業內容, 提倡分層佈置作業, 不佈置機械重複、死記硬背型作業。

特別是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讓家長代行教師職責批改作業的行為,

明令禁止。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 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家長有督促學生作業的義務, 但教師不可以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招生入學, 禁止所有小學、初中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這樣主要是用免試的指揮棒引導廣大家長為孩子減負, 特別是對義務教育學校與校外輔導培訓、競賽和培訓機構有關聯的招生行為, 嚴查嚴處。

嚴格規範日常考試。 要求嚴格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組織學生考試、測驗, 強調少考試、不公開學生成績、不得單純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和教師。

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無論何種形式

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 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課外有償家教, 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無論是否取酬)。 嚴禁教師“上課不講、課後講”。

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 所有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逼迫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校外培訓機構作宣傳。

校外培訓機構一律納入監管, 不得參與組織學生考試和競賽

《方案》中, 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的物件是所有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校外輔導培訓的機構, 無論是學科輔導類的還是特長類的, 一律納入監管。

對校外培訓機構, 要全面摸清底數, 開展聯合清查登記, 全部造冊, 建立工作臺賬。 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整改, 整改不到位絕不可以辦學。

規範辦學許可。 強調“證照齊全”,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並在民政、工商、人社等部門依法註冊登記。

而且, 校外培訓機構須在登記許可的業務範圍內開展輔導培訓工作, 超範圍經營的, 依法依規查處。

另外,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超綱教學、提前教學, 不得參與組織學生考試和競賽。 輔導培訓專案、形式和內容須向予以辦學許可的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審批, 並向社會公示, 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監督。

將公佈各級校外輔導培訓機構規範經營、辦學的監督舉報電話, 定期梳理校外培訓機構的《白名單》《黑名單》, 向社會公佈。

學生課外負擔重也與家長育人觀、成才觀有關。 《方案》提出加強家長學校建設, 學校每年至少為家長提供4次8課時的免費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2次普惠性公益諮詢服務, 重點宣傳普及教育知識, 引導家長尊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 形成正確的成才觀。 引導家長理性看待校外輔導培訓的作用, 不盲目攀比。

中小學課後服務,嚴禁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家長需求、學生需要,很多家長因為沒有時間在上學日放學後接、管孩子,才將孩子送到校外輔導培訓機構、甚至是不規範的校外輔導培訓機構。

《方案》明確課後服務內容,上學日放學後組織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活動等,可以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輔導,但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記者 劉敏

中小學課後服務,嚴禁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家長需求、學生需要,很多家長因為沒有時間在上學日放學後接、管孩子,才將孩子送到校外輔導培訓機構、甚至是不規範的校外輔導培訓機構。

《方案》明確課後服務內容,上學日放學後組織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活動等,可以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輔導,但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記者 劉敏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