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為滿足自己揮霍, 打起了私刻公章冒充某經營部工作人員行騙的歪主意。 他以訂酒送車送手機的方式取得經銷商信任後,
李阿寬在收取多位經銷商的訂購金後, 便採取部分供貨或者不供貨的形式來推託。 一旦遭遇經銷商多次催促發貨時, 李阿寬就向對方出具欠條或向另一經銷商以賒帳形式買酒充抵, 拆東牆補西牆, 把這樣獲取而來的資金進行大肆揮霍。
2017年4月12日, 早已債臺高築的李阿寬, 迫於壓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這時, 李阿寬冒充某經營部名義騙取經銷商預付酒水訂購金的騙局才被暴露。 據查, 李阿寬共騙取十餘人財物, 累計詐騙金額412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阿寬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 明知自己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冒用某公司名義, 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誘騙被害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騙取他人財物, 數額特別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最終獲刑。 (文中人物系化名)
(四川新聞網 李莎 曹熙翔 記住 徐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