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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

記者昨天獲悉, 7月1日起, 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年650元調整為930元, 其中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500元調整為650元, 財政補助占籌資標準總額的70%, 強調政府對城鄉居民醫保投入的均等化, 讓群眾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個人繳費調整為280元。 據瞭解, 截至今年3月, 廈門城鄉居民參保人數約140萬人。

7月1日起, 廈門將實施新的大病保險辦法。 該辦法整合了原職工、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了統一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 取消了原來“新遷入廈門戶籍的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參加大病保險要求戶籍遷入滿5年”的准入門檻。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最高賠付限額比原來提高了5萬元, 醫保年度城鄉居民綜合保障水準達50萬元。 城鄉居民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即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賠付, 參保人員將比原來更早更快享受大病保險保障。

7月1日起, 廈門將實施新的醫療救助辦法。 該辦法整合了原來的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辦法和醫保部門的自付醫療費困難補助辦法, 醫療救助對象憑醫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醫療救助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實現“一趟不用跑, 最多跑一趟”的優化服務, 減少患者醫療費用墊付壓力,

增加了革命“五老”人員遺偶及符合救助條件的職業病病人。 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救助條件的, 按就高原則提高了部分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待遇。

2018年4月1日起, 在廈門市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除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廈門醫院外)實施158個病種按病種收費改革, 從注重事後付費報銷, 轉向注重事前向患者實際收費。 住院確定診斷及診療方式後, 即確定了本次住院所需的醫療費用, 明明白白付費。 此外, 廈門還將36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負擔。 36種國家談判藥品覆蓋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等的腫瘤靶向藥和心血管病、腎病、血友病等的多個社會比較關注的價格昂貴的藥品,

有效減輕重特大疾病、罕見病患者的醫療費負擔 , 防止百姓“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原標題:廈門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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