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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後駕車犯困發生追尾 警方呼籲警惕“藥駕”危害

大小新聞用戶端5月1日訊近日, 在204國道萊陽市呂格莊鎮附近的公路上發生一起車禍事故, 一輛轎車與一輛貨車發生追尾, 民警調查得知, 追尾事故發生的原因竟然是轎車司機服藥所致。 警方統計發現, 近幾年因吃藥後引發困頓等不良反應, 在駕車中導致交通事故在案例明顯增加, 值得有關部門和駕駛員警惕。

“藥駕”已成安全隱患

民警趕到事故現場時發現, 一輛福特牌轎車撞擊在路旁的130貨車的尾部, 而當時貨車停放在路邊上並不在行駛中, 事故導致兩車受損, 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民警詢問駕駛員後瞭解得知,

轎車駕駛員在之前服用了感冒藥, 想不到藥後產生副作用, 導致困頓嗜睡, 沒有發現停放在路邊停放的貨車, 導致發生追尾事故。

據民警調查發現, 近年來, 因“藥駕”導致的意外交通屢見不鮮, 但卻未能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 “藥駕”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安全隱患。 有關資料顯示, 我國每年大約有10%的交通事故與“藥駕”有關。 在諸多“藥駕”交通事故中, 吃撲爾敏等抗組胺藥(感冒常用藥)駕車造成的事故率達72%;服用抗抑鬱藥物和鎮靜劑後駕車造成的事故率高達97%。 經檢測顯示, 許多藥物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強度不遜於酒精。

鑒於“藥駕”危害之大, 世界衛生組織專門列出服用後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如催眠藥物、止痛藥物、興奮劑、治療癲癇藥物、抗高血壓藥物、降血糖藥物,

以及有噁心嘔吐或變態反應的藥物, 並提出服用這些藥品後應禁止開車, 因為這些藥品容易導致駕駛人困倦嗜睡、精力分散、頭暈耳鳴、視物不清、反應遲鈍等不良症狀。 然而, 這些普通安全駕駛常識並沒有在我們的駕駛人群中得到廣泛的普及, 成為一種視而不見的安全死角。

避免“藥駕”需多措並舉

一樁樁交通事故教訓充分說明, “藥駕”的危害堪比“酒駕”“毒駕”。 民警介紹說, 雖然說大量事實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但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檢測方法與標準來判定, 相應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罰措施, 因此“藥駕”也就成了馬路上的“隱形殺手”。

有業內人士也提出建議:要想避免或減少“藥駕”造成的危害,

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抓起:一是進一步加大宣教力度, 深入各行各業, 大張旗鼓地宣傳“藥駕”的危害性, 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和防範責任感, 形成齊抓共管的新格局。 二是職能部門要細查嚴管, 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三是藥品監管部門要從嚴把關, 進一步明確提示藥品的副作用。 四是駕駛人要積極做好配合, 最好在藥效消除後再開車上路。

責任編輯:趙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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