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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開展2018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 被認定企業將享優惠政策

聊城新聞網訊 日前, 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下發通知, 我市2018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開始接受申報。 據瞭解,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將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所申報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在聊城市境內註冊的法人企業, 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範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 採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二是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三是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範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四是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於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 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託合同, 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範圍(試行)》中所規定的資訊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 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將享受兩項優惠政策, 一是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二是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 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

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縣(市、區)報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日, 逾期不再受理, 不接受企業單獨報送。 記者 劉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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